免!减!缓!延!

为有效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增强企业复产稳岗信心。近日,我市施行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减、缓、延”政策。


此次减免政策惠及保山市企业职工17.6万人,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1.7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1.63亿元,工伤保险449万元,失业保险731万元。


“免” 从2020年2月到6月,免征所有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


“减” 从2020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所有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为3个月,当中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缓”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在2020年内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


“延” 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至疫情结束,允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缴费,缓缴和延缴期间均免收滞纳金。


免!减!缓!延!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范德军:“阶段性减免工商、失业、养老三项保险,企业负担一部分,预计可以帮公司减免120万元, 这些措施将帮助公交企业渡过难关。”


免!减!缓!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开宏:“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统计、工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了解政策中参保单位及个人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性的解答回应,及时地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及成效,为全市的稳就业,提振企业信心,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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