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听韩国“N号房”事件,我以为是一部恐怖片。
了解了之后才发现,这不仅是现实,而且远比恐怖片来得更让人脊背发凉。
01- “N号房”事件
这起案件发生在“以保护隐私为特点,强调匿名性”的通讯聊天软件Telegram上。
简单来说,就是变态男们利用即时通讯软件开设聊天室,共享非法拍摄的性虐待视频和照片。警方已经追查到的女性受害者至少有74名,其中还包括16名未成年人。
事件的始作俑者是一个网络昵称为“godgod”的19岁高中男生。
他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受害女性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在网上专门寻找贫穷又心智不成熟的低龄女性,通过虚假招聘或者假扮警察等方式引诱对方交出裸照之类的隐私信息,然后以“发送给父母同学”等理由做威胁,一步步威胁受害者,要她们拍摄各种性视频,最后沦为性奴。
而之所以叫“N号房”,是因为他把视频以预告片的形式,上传到1号房间,别人如果想继续看,就要交相应的费用,然后才能得到2号房间的链接,以此类推……
“越高等级的房间,就越能看到更残忍的性剥削待视频。这些视频有多过分呢?不仅仅是强制性的淫秽色情,还有很多反伦理的内容,例如要求受害人吃粪便。”
2019年2月,godgod因为要准备高考,将N号房的权限转给了昵称为“watch man”的同伙,9月,watch man失踪。
但这两位“元老”的消失并不意味着犯罪的结束,因为模仿效应,N号房被其他房间取而代之,那些性剥削视频继续被广泛传阅,观看者多达26万人。
在这些模仿案件中,由昵称为“博士”的禽兽运营的“博士房”最为受追捧。比起“前辈”,他的变态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到什么程度呢?“快要把卧底在群里的记者要看出抑郁症了。”
02- 比恐怖更恐怖的事
“N号房”的恐怖之处,在于变态男们的手段之残忍恶劣、趣味之低俗;
在于受害者们因为恐惧而只能一直生活在阴影之中;
在于这些禽兽在日常生活中是如此“正常”——赵主彬在校期间不仅成绩优异,还热心公益,各种言论也是“三观超正”,甚至曾就如何防范性犯罪撰写过文章——妥妥的人面兽心!
但比这更恐怖的,是参与者的冷漠、无错感,和围观者“狂欢”之下的推波助澜。
在观看过“N号房”性剥削视频的26w+人中,只有2个人对其进行举报;
有参与者觉得委屈,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错在那些“上传视频的女生”;
而当案件爆发后,旁观者有义愤填膺的,也有很多求链接求地址的:
还有人直接攻击这些受害女性,对她们进行侮辱:这些女的都是活该,有点修养和安全意识的都不会让人渣得逞。
03- “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不管是那些冷漠的参与者,还是试图“补课”或将锅直接甩给受害者的人们,都是那制造出雪崩的一片片雪花。
他们以为自己只是参与或者“求参与”而已,以为自己只是说了一句“大实话”而已,怎么会有错呢?
他们的错,在于没有“心”——同情心、同理心,以及,恻隐之心。
如果他们有同情心,断然不会看到那些变态视频时,只顾享受而丝毫不考虑被偷拍的受害者的感受;
如果他们有同理心,想想若是自己的女性至亲被迫录下这样的视频他们作何感受,大概也不会以“受害者”自居,或者到处求资源;
如果他们有恻隐之心,便会拒绝继续参与这种变态的行动,并按下“举报”按钮……
付费买产品买服务,真的就只是供应者的错吗?
显然不是。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
人性的恶,在“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人受到伤害时无动于衷甚至落井下石”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04- 平庸的恶
这些雪花中,有主动者,也有看似被动者——
这些“被动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平庸的恶”。
“平庸的恶”由著名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
指的是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下,没有思想、没有责任的犯罪,是一种对自己思想的消除,对下达命令的无条件服从,对个人判断权利放弃的恶。
前段时间看理想APP周年庆的「我没有杀人,我只负责按钮」专场,梁文道、詹青云、庞颖、徐英瑾共同探讨了这个问题:什么都没有做,是我的错吗?
这个“什么都没有做”,是说没有反抗体制或上级的命令和要求,而是“循令办事”。
嘉宾们从“体制与个人自由的空间”、“善恶、道德钝感的产生应归责与社会还是个人”、“人性知恶的本能”以及“区分善恶的思维能力”等方面出发,就“平庸的恶”进行了探讨。
当时看完文章,我没有太大的感觉,甚至觉得:这种站在不同的角度会得出不同结论的讨论,有什么意义?——
站在个人角度,“我”有选择为了保命而“不考虑善恶”的自由,能说“我”错了吗?
尽管站在社会或人类的角度,“我”是个罪人。
但今天,我突然有些懂了。
在我看来,"N号房”案件中的那些参与者,他们中不乏跟风者——跟着自己那变态的欲望,跟着小圈子里的猎奇心态。
他们在本我对“恶趣味”的追逐或团体的意识带领下,放弃了对是非善恶的思考和判断,以发生在他人身上的悲剧性事件为乐。
他们给这些女性受害者带来的痛苦和伤害,真真切切。
无论从个人角度出发有着多么合理的诉求、正当的理由、无辜的吸引,都磨灭不了他们对受害者的巨大伤害。
个人自由,不是【无限】的自由。
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可以有各种从利己角度出发的正当理由。
但这件事情做出来后,如果伤害到了他人,那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当危害切实发生,即使“我什么都没有做”,也绝对是错。
05- “恶”的启示
庞 颖
今天,最受追捧的“博士房”运营者赵主彬被移送检方。
相信法律,最后会给坏人以【合法】的惩罚。
但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为何年仅19岁的godgod有这样强大的动机去开启“N号房”?
是什么让成绩优异热心公益又看起来“三观超正”的赵主彬走上了犯罪之路?
又是什么,让这些参与者们丧失了基本的良知……
类似的问题,值得社会持续关注。
《我们与恶的距离》中,坚持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王赦说过一句话:“难道说真的把他(杀人犯)杀了,这一切就会没事吗?”
他寻找案犯动机的真相,几乎到了偏执的地步。杀人犯不解地问他“为什么这么坚持”,他说:
“希望我的孩子,不要再遇到有人再做出类似你犯过的罪,可以平安快乐的长大。”我想,面对诸如godgod、watch man或是赵主彬这样的人渣,除了从法律层面给予他们相应的惩罚以外,社会大众也不能“看看新闻”,然后义愤填膺一番即止。
我们可以也应该,“再往前多想几步”。
不然,“平庸的恶”依然会因为无意识而被随时启动,伤害到他人或者自己。
比如,反思一下自己是否也曾因为好奇心或因为“别人都在做我也可以做”的想法而伤害过他人?并保持敬畏之心,提升自己独立判断和思考的能力;
比如,对自己的儿子多一份关注,言传身教地让他们学会尊重自己、尊重女性,并引导他们学会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获得欲望的满足;
比如,对自己的女儿多一些肯定和关怀,告诉她们“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会站在身后支持她”,让她拥有身为女人应有的自尊自爱和自信;
比如,对身边发生伤害事件时,不再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旁观者心态,而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提供帮助……
世上的善与恶,相对又相依。
我们也许没法消灭所有的恶,但,我们必须有基本的判别善恶的能力。
然后,以“善”为灯塔,去指引行动,去抵御邪恶。
因为——
“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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