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负债,要注意以下4点,否者会构成“恶意透支”罪!

前两天有位网友给我发私信,说他欠债四十多万,如今只拿着几千的基本工资,问我什么情况下才不算恶意拖欠。我想这位朋友平时没少接到催收利用恶意拖欠、诈骗罪等形式的催收方式。按照这位朋友的要求,我今天与大家一起探讨一下怎么才算恶意拖欠。

信用卡负债,要注意以下4点,否者会构成“恶意透支”罪!


首先我先说说贷款,恶意拖欠贷款是构不成犯罪的,它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证据作出公正的裁决,拖欠者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拖欠着会进黑名单,上个人征信系统。现在法院系统是全国联网的,只要进入这个黑名单的人,不管走到哪都不能高消费,所以进入黑名单的人损失很大。

一个人诚信都没有了,对以后的工作、交际都会有影响。《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我在之前的文章中也说过,经法院查询确认,线上线下无财产可执行的,3日之内撤销被执行人黑名单,没看过的可以看一下以往的文章。

信用卡负债,要注意以下4点,否者会构成“恶意透支”罪!

现在我说一下信用卡债务问题,只要逾期过的朋友都知道,催收只要打电话,张口闭口都是刑法第196条,弄得法律好像是自己家定的。接下来,我就从四个方面给大家普及一下“恶意拖欠”这四个字!

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个是发卡行的两次有效催收,另一个就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持卡人因各种原因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所以你一定不要拒接催收电话,接完电话,按个人能力还款。有人问我,我还50-100元可以吗?我想说的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还款就可以了,五十、一百也叫还款,一百二百也叫还款,这都表明了自己的还款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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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在主观上具有非法侵占的目的,“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侵占为目的”进行的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不归还、肆意透支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金融机构追款等,这些都属于“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的表现,所以说,越是耍小聪明的人,往往会符合这些罪名。

三、好多朋友担心,逾期罚息、滞纳金等费用一直滚雪球,在这次司法解释中,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这个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罚息等发卡行所收取的费用,所以,有些朋友多虑了。

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的本金和费用的,从轻处理或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了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了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缩小刑事打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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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法律层面的知识,我再给大家说一个事实,银行本来就是一个盈利机构,他们想要的只有钱,并不想将负债人弄进去,报警立案侦查也好,法院起诉也好,都会耗掉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人家也会核算成本,就算将一个人抓紧去,判了行,损失最大的还是银行。判刑五年,刑期满了之后还要找你签还款协议,这笔钱已经损失了五年,再等到持卡人出来工作偿还,银行有这么傻吗?除非那些人,根本不把银行当回事,银行绝不会惯着这种人,因为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了挽回的价值,并且他还会带来负面影响,银行就会拿他来立威,杀鸡儆猴!

最后想给大家说一下,已经有负债的朋友不要灰心,只要有还款的意识就好了,只要自己足够努力,我相信大家很快就能上岸!希望这篇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为了能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朋友,还请大家在文章末尾点个赞,如果能收藏、转发一下就更好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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