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检察院依法对原阜阳市经信委党组书记岳华刚涉嫌受贿、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

阜南县检察院依法对原阜阳市经信委党组书记岳华刚涉嫌受贿、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

日前,原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岳华刚(正处级)涉嫌受贿、贪污罪,阜阳市颍州区纪委监委原正科级干部田丽玲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指控,被告人岳华刚利用担任原阜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原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安全检查、财政补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田丽玲非法索取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岳华刚利用担任原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田丽玲协助岳华刚共同非法索取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起公诉前,二被告人退出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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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孙阳阳

来源丨阜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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