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酉阳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酉阳县人民法院通过邮寄立案、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办结疫情期间一起申请人身保护案件,发出了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悉,冉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对妻子何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不堪忍受的何女士于2020年1月诉至酉阳县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其与冉某解除婚姻关系。但在本案诉讼期间,冉某仍不知悔改,依然多次找到何女士无理吵闹,严重影响何女士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正处疫情期间,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信息后,用电话沟通的方式告知何女士可向本院邮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身司法保护。3月19日,在收到何女士邮寄的相关材料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其符合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便在第一时间立案,依法及时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冉某对申请人何某实施家庭暴力,裁定有效期6个月。裁定作出当日,法院工作人员即将“人身安全保护令”成功送达双方当事人,在给冉某送达的同时,也向其依法释明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及违反裁定的法律后果。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工作人员同时向当事人所在地政府平安办及派出所进行了送达,以充分保障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在家事案件中如果存在家庭暴力因素,及时快速处理对于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至关重要。疫情期间,酉阳法院始终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定分止争不停歇”的工作方针,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特殊时期对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让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也能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疫情期间,酉阳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当事人所在地派出所送达

疫情期间,酉阳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当事人所在地政府平安办送达

疫情期间,酉阳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当事人冉某送达

武陵都市报 记者文梅 通讯员罗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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