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沂南這5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被判刑!

3月20日,沂南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案,這是沂南法院審理的首例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案。被告人尹某犯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和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被告人戴某、張某犯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許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被告人高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首例!沂南這5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被判刑!

首例!沂南這5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被判刑!

經審理查明:自2019年3月份以來,被告人尹某購買粘網、鐵夾等工具架設在沂南縣某村的楊樹林內,先後捕獲斑鳩等24只野生鳥類及2只野兔出售。2019年9月24日,公安機關在尹某家中和粘網上查獲鳥類32只,其中包括赤腹鷹和鶚形目鳥類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其餘為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三有”保護動物。

2018年至2019年,被告人戴某和張某在自己承包地內架設粘網捕獵斑鳩等野生動物後出售,共計捕獵野生動物125只。

首例!沂南這5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被判刑!

2019年9月7日,公安機關在被告人許某經營的酒店內查獲34只野生動物,經鑑定山斑鳩13只、珠頸斑鳩6只、豆雁1只、戴勝1只、灰頭啄木鳥4只、松雀鷹2只、草兔7只,其中松雀鷹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其餘屬於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三有”保護動物。另查明,2018年以來,被告人許某從被告人張某、尹某、高某等人處收購斑鳩、野兔等野生動物共計267只,除當場查獲的野生動物外,其餘均被在飯店加工後供顧客食用。

首例!沂南這5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被判刑!

法院認為,被告人尹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狩獵,情節嚴重,又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其行為構成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被告人戴某、張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內狩獵,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被告人許某、高某明知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收購,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鑑於被告人到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在審查起訴期間有坦白情節,當庭自願認罪並積極繳納罰金,法庭予以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首例!沂南這5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被判刑!

首例!沂南這5人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被判刑!

疫情發生以來,對違法捕獵、交易、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及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的重大隱患,社會各界廣泛關注。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明確規定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在這一背景下,沂南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敲響了禁止捕殺、食用野生動物的警鐘,對引導社會公眾增強野生動物保護意識、震懾破壞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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