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身披“羊皮”骗群众 非法吸存被批捕

当前,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骗子的手段花样层出。犯罪分子也在不断“与时俱进”更新自己的“形象”,开始注重包装自己,紧紧抓住社会热点问题,通过“惠民”项目、公司投资、老年公寓等由头进行施骗。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常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批准逮捕。

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常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以投资项目为名、许诺投资者高额收益,主要通过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书,承诺按月或者期满付息、到期归还本金的方式在西安市面向公众吸收存款。但自2015年起该公司不再向投资者还本付息,常某本人亦不知去向。截止案发,常某共签订投资合同29份,吸收资金600余万元,受害者累计20余人,

近年来,银行较低的存款利率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出现,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目标,他们利用这些社会问题选择离退休干部、下岗职工等老年人为诈骗对象,并选择养老、合作社等名义,手段极其隐蔽、多样,迷惑性强,人们往往难以辨别。为此检察官提醒:投资理财要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对于高额利润要高度警觉,多与家人沟通,请教专业人士帮助判断,必要时可报警处理。(拟文:薛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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