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老窖1.5億存款失蹤案迎終審判決,仍有兩筆存款追討路漫漫

泸州老窖1.5亿存款失踪案迎终审判决,仍有两笔存款追讨路漫漫

因瀘州老窖(000568,SZ)6年前的一筆1.5億元存款“失蹤”事件而起的訴訟,近日迎來終審判決。

據瀘州老窖披露,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了公司上訴,維持原判。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對於瀘州老窖通過刑事執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損失,由農行迎新支行承擔40%的賠償責任,農行長沙紅星支行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其餘損失由瀘州老窖自行承擔。

“此案發生在公司前任領導班子任期內。這幾年,無論是公司所處的市場環境、行業還是企業本身,都在不斷進步。”3月26日,瀘州老窖有關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相關情況以公司公告為準。

亦有瀘州老窖內部人士表示,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維持原判,說明公司此前在內控上也有不規範之處,目前已做了相應改進。

禍起酒企資源互換

“該案發生在2014年,當時公司的領導班子還不是現在的班子。”瀘州老窖有關人士稱。2014年下半年,瀘州老窖在農行長沙迎新支行的1.5億元存款“失蹤”。

資金為何會“不翼而飛”?此事一度引起外界廣泛關注。而判決書也讓該案的一些細節得以披露。

2012年下半年,白酒業普遍業績承壓,酒水銷售壓力加大,行業進入下行週期。為了應對白酒銷量下滑,瀘州老窖推出“資源交換,助力營銷”方案。瀘州老窖與銀行合作,每存入5000萬元一年定期存款,銀行不僅會按照國家規定的一年定期利率上浮10%付息給公司,還將購買600萬元以上的酒。先購酒後存款,存款數額以此類推。

泸州老窖1.5亿存款失踪案迎终审判决,仍有两笔存款追讨路漫漫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每經資料圖)

該方案要求合作的銀行必須確保存款安全,而瀘州老窖的閒置資金,被“有心人”瞄上了。出生於1973年的袁劍鳴,表面上從事貿易工作,實際上參與原油走私等。2012年10月,袁劍鳴從在江西做陶瓷生意的朱某處得知瀘州老窖有上述“資源交換”業務,認為可以將定期存款套取出來使用。

“起初只想挪用瀘州老窖的存款用於放貸及做原油生意,搞出來的錢和朱某對半使用。”袁劍鳴供述稱。通過多方運作,袁劍鳴拿到了該筆錢。而2014年7月,袁劍鳴因走私原油被海關刑事拘留,28天后被取保,其資金鍊出現嚴重問題,緊接著,朱某捲款失聯,袁劍鳴一人無法填平資金缺口,便倉皇逃至國外。

後來,逃亡多年的袁劍鳴,在公安部門組織的“獵狐行動”中被抓。在此案中,袁劍鳴因詐騙罪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1.3億損失不能追回

袁劍鳴和朱某之所以能轉走鉅額資金,離不開銀行的“內鬼”——時任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行長鄭某的協助。

為了獲取鄭某的協助,袁劍鳴向鄭某行賄200萬元及價值20多萬元的汽車一輛。此後,鄭某為袁劍鳴等人的騙局大開綠燈。

在具體操作層面,袁劍鳴先安排手下冒充農行員工,到瀘州老窖開戶,並簽訂了《協定存款協議》,獲取了企業的相關開戶印鑑模板及開戶資料等。之後,袁劍鳴又安排手下,冒充瀘州老窖的員工前往農業銀行長沙迎新支行開戶,在“內鬼”鄭某的“特事特辦”下,順利開通賬戶及網上銀行,袁劍鳴還安排人員購買了電子支付密碼器、支付憑證等。

為了避免事情在瀘州老窯與銀行對賬的過程中敗露,袁劍鳴還安排人在對賬協議中“故意”將對賬單郵寄地址填寫為其臨時租住的地址。後來,袁劍鳴安排人員使用密碼支付器、加蓋了偽造的瀘州老窖財務印章的取款憑證,將存款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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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行出了鄭某這個“內鬼”,的確有責任。不過,瀘州老窖也存在管理不善的情況。比如,袁劍鳴安排的人曾在瀘州老窖員工複印資料時,偷走了一份未加蓋公章的開戶資料;袁劍鳴將偽造的數千萬元單位存款證明書交給瀘州老窖指派財務人員呂某和代某時,這二人均未與銀行核實便攜“存單”離開長沙。

瀘州老窖公告稱,針對該案,公司已通過刑事執行程序,追回了2020多萬元。剩餘約1.3億元損失,根據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由農行迎新支行承擔40%的賠償責任,農行長沙紅星支行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其餘損失由瀘州老窖自行承擔。

瀘州老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而最高人民法院駁回了公司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為終審判決。瀘州老窖有關人士表示,這次終審判決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與工行1.5億存款糾紛仍在訴訟

實際上,這筆1.5億元存款案是瀘州老窖3筆存款糾紛案中的一筆。瀘州老窖2019年三季報顯示,3筆存款糾紛案合計涉訴金額約5億元,公司已追回2.13億元,並計提了約2億元的壞賬準備。

在與農行長沙迎新支行1.5億元存款糾紛案爆發後,瀘州老窖隨即對其全部存款展開風險排查,發現在中國工商銀行南陽中州支行(以下簡稱工行中州支行)等兩處存款存在異常情況,涉及金額3.5億元。

其中一起存款糾紛的金額為2億元。2015年4月,瀘州老窖追回其中1億元及相應利息,2018年6月,又追回8045.89萬元,2019年5月,再次追回980萬元,陸續合計收回1.95億元。

而與工行中州支行的存款糾紛案件涉及金額1.5億元。2019年5月,瀘州老窖公告稱,該案刑事案件已審結,民事訴訟案件已重新啟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一份民事裁定書,也提及了該案件的部分案情。

據悉,這筆1.5億元存款被瀘州老窖轉入工行中州支行後,其中約1.22億元被犯罪分子轉入三亞農商行紅沙支行,並被非法佔用。而犯罪分子作案手法也與袁劍鳴類似,通過偽造的瀘州老窖銀行開戶資料分別在工行中州支行以及三亞農商行紅沙支行開戶,並通過轉存、掛失、轉賬等方式將涉案款項非法佔有。

瀘州老窖認為,由於工行中州支行、三亞農商行紅沙支行等存在過錯,為詐騙犯罪得逞創造了條件,共同造成瀘州老窖1.5億元存款被犯罪分子非法佔有。

截至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瀘州老窖尚未公告新進展。

3月24日和25日,瀘州老窖股價分別上漲5.31%和3.9%。26日,公司股價微漲,報收於72.98元/股。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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