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明東街道常態化抓好“林長制”巡查工作

明光市明東街道常態化抓好“林長制”巡查工作

近年來,明東街道全面落實好街道、村二級林長制度,真正的做到“山有人管、樹有人護、責有人擔”。針對近期持續的乾旱天氣,防火形勢十分嚴峻。

各村由村級生態護林員和本地誌願者組成,主要開展全覆蓋、常態化的護林服務活動。為了更好的發揮“林長制”的作用,該街道還建立了以村級林長、監督員、護林員為主的“一長兩員”體系,對護林員實行聘用制,加強管理、考核和監督。同時街道總林長帶隊由相關部門參與定期或否定期開展巡查督查。做到守林有責、守林盡責,確保“林長制”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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