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明东街道常态化抓好“林长制”巡查工作

明光市明东街道常态化抓好“林长制”巡查工作

近年来,明东街道全面落实好街道、村二级林长制度,真正的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针对近期持续的干旱天气,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各村由村级生态护林员和本地志愿者组成,主要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的护林服务活动。为了更好的发挥“林长制”的作用,该街道还建立了以村级林长、监督员、护林员为主的“一长两员”体系,对护林员实行聘用制,加强管理、考核和监督。同时街道总林长带队由相关部门参与定期或否定期开展巡查督查。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确保“林长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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