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社會的寄生蟲:在分封制之下,皇親國戚們的奢靡與墮落生活

分封制是一種古老的制度,從周武王分封諸侯到秦始皇設置郡縣為止,共持續了八百多年。漢朝時期採用了折中性質的郡國並行制,結果還不到半個世紀便發生“七王之亂”;又過了幾百年,當晉武帝渡江平吳、統一天下後,又大肆分封諸子,最終釀成“八王之亂”。歷史已經證明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古老的制度已經失去了生命力,對社會的進步再無積極作用。然而一些“家天下”觀念極為濃重的君主依然戀戀不捨,千方百計的要恢復這種制度,明太祖朱元璋便是其中之一。

明朝初定天下,朱元璋便分封諸子於各省各府。不同的地方在於,他不像古代分封那樣授予諸子過大的實權,而是加以平衡與改造。除了在邊疆的燕、晉諸王外,分封於內地的子孫們不過設有三護衛,享有王爵之名而已。他們手中既無兵權,也不參政議政,極易控制,不至於成為尾大不掉之勢。但是,另一方面,這些皇親國戚不事生產,一切收支應度皆仰仗於地方縣官,又廣有農莊,常侵佔良田。對上雖然不能威脅到朝廷的統治,對下卻可以侵漁平民百姓,成為社會的一大蛀蟲。因此,當時有人評價明朝特色的分封制時說:

“有明諸籓,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

明朝社會的寄生蟲:在分封制之下,皇親國戚們的奢靡與墮落生活

朱元璋恢復早已退出歷史舞臺的分封制

明朝藩王地位尊貴,享有特權

朱元璋沒有給予藩王實權,但卻讓他們享有很好的福利,具有很高的身份,甚至連地方官都不敢招惹。《明史》說谷王朱橞侵奪民田,挪用公稅,殘殺無罪之人,收藏亡命之徒,長史虞廷綱看不下去,便直言進諫,結果卻被誣陷,慘遭殺害。又有伊王世子朱典楧,稱霸一邦,凡是地方官不能讓他滿意的,必然構陷其罪,令其貶去,導致御史行部連城門都不敢進去。他府上的宮牆壞了,便藉著修築的機會,擅自拆遷附近的民居房,以擴張自己的領地。還向平民索取房子,有不肯給的,便派人闖進其家中,將人帶走並監禁至死。朱典楧還曾擄走七百名河南女子,留下最漂亮的九十個,其他的必須由家人出錢來贖買才肯放還,因此成為地方害民之一霸。

明朝的地方藩王雖然沒有治權,卻享有高於地方官的地位,能夠獨立於法律範圍之外,除了朝廷之外,任何人都奈何不了他們。到了明朝中葉,寧王朱宸濠蓄謀造反,收養群盜,劫財於江湖之間,司法部門也不敢過問,儼然成為地方的一個小君主。

由此可見,朱元璋考慮藩王會威脅到中央的統治,因而不給予他們實權;但又本著“親親”的原則,讓藩王享有尊貴的地位,享受各種特權。這就導致這麼一個後果:明朝的藩王對於中央來說是軟弱無害的,對於地方官及百姓來說,卻是飛揚跋扈、不受限制的小暴君。

明朝社會的寄生蟲:在分封制之下,皇親國戚們的奢靡與墮落生活

明朝分封的藩王

明廷對藩王防備太嚴,導致彼此疏遠

按理來說,藩王既然只能由朝廷來管制,那麼朝廷應增強與他們的聯繫。但是明朝制度卻規定藩王輕易不得入京面聖,一旦出藩,幾乎就再也沒有還京之日。這樣必然造成雙方的關係越來越疏遠,朝廷對藩王在地方的惡行不聞不問,也不需要他們來進京來述職,只要那些欽差在巡查之後,回去不向皇帝如實彙報,藩王便無問責之憂。

根據《明史》的記載,明朝弘治年間,周太后因想念次子崇王朱見澤,特意召他進京入宮。大臣倪嶽知道後,便上奏說自宣德以來,無親王朝見之事,太后也不應壞了這個規矩。在制度壓力下,周太后只得放棄了原先的打算。萬曆時期,鄭貴妃因骨肉之情,不捨得讓福王出居藩國。李太后知道後,對她說:“吾潞王亦可以壽節來乎?”由此可見,明朝的制度規定藩王一旦出居在外,便今生不得入朝了。

這種制度的初衷是要防範藩王,但它卻導致骨肉間互相疏遠,乃至於互不通問的地步。藩王各居一方,不干預朝政,他們之中賢良一點的便專研於文藝學術,不成器的則專幹酒色花鳥的營生。不能為國家做奉獻,活著只圖自家享樂而已。明末河南大飢,福王不肯出一粒糧以賑民;因此亂民皆追隨李自成,攻破洛陽城,發王府及巨室米數十萬石以救災;張獻忠圍攻武昌時,楚王家中積金數百萬,有人請求他出資招募將勇來守城,不料他卻斷然拒絕了。結果張獻忠攻進來後,舉城之人皆被屠戮;他用幾百輛車來運送楚王的財產,晝夜不能歇。可見,明朝藩王視自己的家財重於國家利益,是極端的利己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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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王們享受特權,卻極端利己,使明朝盡失民心

明朝藩王不事產業,寄生於社會之上

藩王是明朝的貴族階層,他們整家的吃穿用度,皆取自官府。因為朝廷不允許他們出仕,也不准他們做其他謀利的營生,俸祿成為其唯一的生活來源。而俸祿又出自國庫,源自稅收,相當於老百姓養活了這群不從事生產勞動的寄生蟲。

《明史》裡說,按照明朝的俸祿制度,親王一級的皇親國戚還能過得很寬裕,但到了郡王乃至中尉級別,就入不敷出了。這是因為親王多為皇帝的兒子,俸餉最為豐厚,而且還有草場、鄉田等產業,可以通過出租來獲得收入。受寵如福王者,能夠得到河南最肥沃的土地,根本不愁吃穿。而郡王以下的,屬於血脈旁支,關係較疏遠,沒有太多田地私產,僅靠歲祿來支撐而已。家族的人口越多,壓力便越大。朝廷既然不准他們置辦產業,那麼就只能通過增加賦稅來提高歲祿了,這又必然造成百姓的困苦。

在嘉靖年間,御史林潤就上奏說:“天下財賦歲供京師米四百萬石,而各藩祿米至八百五十萬石,即無災傷減免,亦不足供祿米之半。年復一年,將何以支?”可見藩王作為寄生階級,佔用了國家的大部分財政支出,徒勞增加平民的負擔。

明朝社會的寄生蟲:在分封制之下,皇親國戚們的奢靡與墮落生活

結論:“藩王分封制”是明朝的第一稗政

明太祖朱元璋恢復了西周、西晉、六朝和元朝的分封制,而且還做了改裝,使藩王有地位、無實權,有俸祿、無產業,成為真正的寄生蟲。

古代的藩王雖有獨霸一方之弊,但他們至少還能參與國事,為國家出力。例如西周的諸侯為王室開疆拓土,攘卻夷狄,功績不小;漢朝的藩王也負有守土之責,甚至能夠重用賢人來治理封國,並非一無是處。而到了明朝,分封制雖然恢復了,但藩王沒有實權,也不做實事。他們靠世襲獲得爵位,以朝廷為後臺,欺凌地方官府,魚肉平民百姓,危害甚大。故知古代的藩王威脅的是皇帝,明朝的藩王危害的是平民。明朝的制度只考慮怎麼消除藩王對朝廷的危險,卻沒有顧及他們對地方的危害,使藩王成為國家中最腐敗的那部分人群。

就算是安分守己的藩王,對於百姓來說也是不應存在的。因為他們就像一群寄生蟲一樣,靠國家俸祿養在深宮大院之中,沒有為民謀利,卻還要家中稅負。因此,百姓從來就不會愛戴他們,而是充滿著畏懼與輕蔑。

總的來說,實行“藩王分封制”之後,明朝就背上了一個無用的包袱,而且越背越重,直到國家滅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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