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应该是辩证逻辑看问题,还是因果关系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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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逻辑和因果关系又不矛盾,而且”因果关系”本就是“逻辑关系”,或“逻辑联系”。不讲“因果”实则就是“不讲逻辑”。

比如,你母亲是”因”你是“果”,无”因”你母亲又哪来你这个“果”,这不就是“逻辑关系”么。

”辩证逻辑”更复杂些,因为有些果是“多因素”影响和决定的结果,而非是一因一果。比如,种子发芽,就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土壤条件丶阳光丶空气丶水份等等,至少四种因素。其中一因素变化或改变,都会影响其“果”的改变,而这就是“辩证逻辑”。

所以一个事物,我们要将其事物的各种表现现像作全方位丶多角度去观察丶分析丶研究才能看清事物本质这个“果”。

如果我们抓住一点,甚至只是听一面之词就下结论,这就叫“人云亦云”“盲目跟从”,就容易陷入“迷信”丶“教条”和“主观意想”。所以前人说“兼听则明丶偏信则暗”,就难免受骗上当丶被人忽悠和愚弄,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的蠢事。

朋友,学习点科学的“马列主义哲学”和“毛泽东思想”对你只会有好处。


资料完善度低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辩证逻辑与因果关系不能把它分的那么清。分的太清就是走向了极端,走极端肯定不是智慧。并且现实生活中辩证逻辑与因果也不是分的很清的,其实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才是客观的、因势利导的对待客观事物应该有的态度。西方哲学容易把事情或事物搞的泾渭分明。东方人容易涵蓄,不走极端,处理问题可以说比较稳妥。这实际上更附合唯物辩证法的哲学原理。


超然智者


恕笔者直言,问题表述,概念不清。

其概念不清,表现在不知道“因果关系”属于“辩证逻辑”。二者是包含关系,“因果关系”包含于“辩证逻辑”,或者说“辩证逻辑”包括“因果关系”。咱们不宜造这样一个选择问句,“生活中应该是辩证逻辑看问题,还是因果关系看问题”。

什么是“辩证逻辑”?辩证逻辑就是辩证法(辩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所遵崇的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本身有着自己的辩证运动规律,任何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事物都有它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辩证法(方法论)的核心要领在于:用全面的、联系的和运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我们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通常包括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分别是:1.质量互变规律;2.对立统一(矛盾)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范畴即1.原因和结果;2.必然性和偶然性;3.可能性和现实性;4.内容和形式;5.现象和本质。当然还可以包括其他范畴,但一般只涉及到此。

所谓“因果关系”,正是事物普遍联系的关系。不仅我们应该这样理解,而且上述唯物辩证法诸范畴中名列首位的便是“原因与结果”,即“因果关系”。除此而外,再不可能有别的什么“因果关系”。怎么能够把本就属于辩证法的“因果关系”单独提出来,与辩证法(辩证逻辑)并列,还要求二者选一呢?(完)


柔柔春风1


其实,每个人当下所有的好与坏,安与乐,

痛与苦,都与因果有着最密切,最不可分

割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不管你怎么看过来,左看右看都是被业力

在牵引,在运转。它与逻辑思维或辩证思

维搭不上关系。不管你用什么思维方式去

看待生活,命运照样按因果律运行,要改

变命运,除非你照袁了凡先生那样去做。


广法居士


这问题看上去高大上,实际上不知所云!生活很简单,何必故作高深,只要不伤害别人,不违反法律,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吧,什么因果关系,逻辑思维,升斗小民,难得糊涂!


白露横江008


逻辑就是因果,因果就是逻辑。在逻辑前面加个"辩证",在因果面前是否也可加个"辩证"?


山村野人周三


糖醋鱼。。。放糖好?。。。还是放盐好?。。。


天天等你兔爸


这就随你的观念了


沣净意


生活中偶尔用因果关系看问题。


东方京川


生活中既要辩证逻辑也要形式逻辑。辩证逻辑教你全面变化看事物,看到事物的本质的内在。形式逻辑教你稳态的确定性的分析推理事物的相互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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