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別人的錢,哪怕是一份外賣,也要及時還”,對此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這個問題我太喜歡了,這個問題太普遍啦,別人我不瞭解,但是我借別人錢無論多少十塊八塊只要是我肯定會還!但是我身邊朋友不還的還是挺多的,誰身邊都會有這樣朋友,我上學那會十塊二十都是很值錢的,兩人能吃飽一頓飯還能喝汽水你說值錢不?那時候我就有個同學 就是管我還有別人借錢,有時候十塊有時候二十,但是從來沒說還過,借一百更不用說還了,但是人總是吃一塹長一智,誰也不可能一直吃虧,你在我這人品已經黑名單啦,有一次在他需要用錢的時候我有錢我也不會借,我這不是小心眼,因為在我看來,那個時候我們都上學,山兜崎父母給的我能借給你說明我拿你當朋友 可是你自己不掙錢這又能如何呢!我不喜歡拿錢交朋友。我喜歡用心去交朋友,把話題說回來,還錢是人基本考驗。但是你說外賣,不必馬上還,下次有機會請回來就好了,有的時候分的太清就特別顯得沒人情味,好像我不找你便宜你也別找我,那樣你不會有朋友的,朋友就是有來有往有舍有得,不要一味的索取!那個借錢不還的朋友我畢業沒在聯繫,因為那是他的習慣也是人品的展現,朋友不在多,只要真心就好,就像頭髮長了就該去理髮,朋友不好留著幹嘛,還錢就是人品體現!


王思晨


我朋友結婚,跟我借五萬,我二話沒說從銀行取出來給了他,說的第二年還,第二年開春,自己拿著五萬和一條煙過來,後來,我家開工,我沒說話,自己跑過來幫了半個多月,一分錢沒要。

你幫我,我幫你,人與人之間就是如此!將心比心,我對你好,只要你有良心,相信不會太差。

有人說,借錢使人變性、借錢就是買敵人。

有人說,親戚朋友處事不處財,處財斷往來。情義在利益面前會變味,這些話確實有一定道理。

借錢一直是個敏感的事情,其他的事真的都好說,唯獨借錢讓不少人難為情。

肯借錢給你的,就算賣血也要還,這是人和畜生的區別。

無論是親戚還是普通朋友,這個世界上沒有誰幫你是天經地義的,就算自己撿破爛借的錢也要還,真的!

別輕易找人開口借錢,也別輕易借給別人錢。

那些借錢不主動還的人,能遠離就遠離,不值得再交往。

珍惜真感情,拒絕假交情,你的生活才會過的舒暢。


冰戀秀色


我曾經欠過一個小商店一包煙錢,記得那時候是夏天,穿的衣服也沒口袋,沒帶錢出來,手機也沒電了,商店老闆還是把煙給我了,我跟老闆說明天給他送過去,結果,第二天下大雨,我是頂著雨把錢送過去的!我認為欠別人,承諾別人的一定要做到,這談不上什麼高大上的品德,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


onilyone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能借給你錢的,不單單是錢,更是人情。如果連自己借的錢不願去還,你可能會因此而佔極小的便宜,但失去的絕對是做人的準則和難得的情誼。

但我同時又想到,欠債還錢還是要分情況的。這是要在借還雙方都誠信坦誠的基礎之上。

我有一個朋友在一個地方學琴,本來約定好的學費是不變的。結果因為老師自己的原因,可能是手頭緊了或者什麼,開始不斷給學員們加價。後來他學完了,還有幾百塊錢的費用沒有給夠,我支持他欠著錢不還,因為本來就是你不信不仁在先,如果這樣,那我絕不贊成就此忍氣吞聲。

總而言之分情況吧。別違背了自己的良心和做人的底線就行。


wei西瓜不是菜


你能欠別人的錢,不管是多少,都是別人對你的一份信任,還錢是對這份信任要承擔的義務(???)。

記得以前做生意,沒錢進貨,找人借不到錢,後來找我大舅借了些錢,沒有按照約定時間返還,當時想方面還方面謝,所以晚還了幾個月,到內心一直過不去,一直到了大年三十才回到家,就去找的還錢,結果大舅有事不在家,就揣的錢到了年初一還的,我特別感謝大舅,錢不多就是兩萬塊,但也是我舅的血汗錢,一分一毛積攢的,借給我就是一份信任,必須要還


對酒一笑醉清風


這個事兒我覺得是蠻有意思的。

先說如果我是欠的人,如果和對方沒有那麼要好,那麼無論如何欠了什麼我都會盡快還,但如果和對方是好友,錢是一定要還,其他的東西就沒太所謂了。

如果我是債主,對方和我關係一般般,欠我的你必須要還,無論是什麼;如果對方和我是好友,錢的話,如果我比較寬裕,那麼我不急要,你能還就還,還不上就算了;如果我也不寬裕,那麼我希望你能理解我,我們一起來想辦法;如果你欠我一頓飯,又一定要回請,那麼也許我會不開心。

可能也是因為我是北方人,我把你當朋友,那麼我給你花錢我開心,你要還我就是不給我面子。但對於不熟的人,我可是很小氣[大笑]


喬喬先生


這個觀點我非常認同,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也就是朋友不方便叫我代買一件禮物價值一百多,雖然也不是很多錢,本身得給我錢,可到最後也沒有提前此事,我也不好開口要,時間久了,我自己就感覺好尷尬,可能他本人已經忘記這個事了,但是下次如果再遇到這樣的事我可能會拒絕了


生活如是初戀


這個其實得分情況。

如果不是很熟的人,當然要算的很清,但要是很熟的人,並且關係很好那其實不必錙銖必較。

我大學同學就是這樣一個人,和他老公原來談戀愛的時候就分得很清,你買電影票,那我一定買爆米花可樂。你請我吃飯,我一定給你買衣服。這種我覺得其實過於刻意。

有時候適當的你來我往,你欠我點,我欠你點,其實是感情的催化劑,沒必要太過較真。



草莓酸奶奶


說實話真心不喜歡借別人錢和別人來向我借錢,我臉皮薄,真到找別人借錢的時候就有兩三次吧,要借也是玩得好的朋友,出去逛街看上衣服了卻沒帶夠錢,回家馬上就還她了。第一次借朋友錢我也很爽快,人家借的時候說幾天就還,可一個月過了都沒提,沒法和我一起借她錢的朋友一起提的才還,人家還不太高興,後來有幾次朋友借,也是拖拖拉拉的還,所以我很煩借錢這事


妖妖baby333


欠別人的不管是什麼都要還,這體現一個人的人格,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如果是這樣,以後人家就會對你扔石頭,或者丟炸彈。出來混總是要還的,看你是自覺的還,還是遭報應,又或許是遭強制執行,總而言之,天眼恢恢,疏而不漏,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因果報應總在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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