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孟亞旭
一年多後,愛“上鏡”的侯鳳岐再次露面。
在媒體鏡頭下的侯鳳岐,都是黑西裝、白襯衣、打領帶、戴眼鏡。而這次“上鏡”的他,藍色短袖上衣、黑褲子、藍拖鞋、黑襪子,也沒有戴眼鏡。與之前的模樣相比,變化不小。
他再次露面的地點,是在通遼中院,和他一同露面的,還有他的妻子楊秀娥。
侯鳳岐,是原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2015年11月20日落馬的他,是十八大後內蒙古自治區地級市第一位落馬的“一把手”。
妻子幫助窩藏、轉移2498萬
8月10日-11日,通遼市中院一審開庭審理侯鳳岐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和楊秀娥(侯鳳岐妻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
檢方指控,侯鳳岐涉嫌受賄。
2002年至2015年11月份,侯鳳岐利用先後擔任原巴彥淖爾盟杭錦後旗旗長、巴彥淖爾盟副盟長、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委書記、巴彥淖爾市副市長、烏海市委副書記、市長、烏海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巴彥淖爾市富源集團等公司和相關人員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840萬餘元。
他還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侯鳳岐家庭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中人民幣2980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侯鳳岐妻子楊秀娥,明知侯鳳岐違法收受他人財物而予以幫助窩藏、轉移合計人民幣2498萬餘元,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於他妻子涉嫌的罪名,刑法是這麼規定的: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和妻子同庭受審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落馬官員和妻子同庭受審的,其實不少。
2007年4月12日,湖南郴州市市委原書記李大倫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也公開開庭,同時受審的,還有他的妻子陳立華。
3個月後,2007年7月12日,郴州市委宣傳部原部長樊甲生涉嫌受賄、行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開庭,與樊甲生同時受審的,還有他的妻子盤麗藝。
再比如北京市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和妻子魯小丹。
2008年3月,北京市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涉嫌受賄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周的妻子魯小丹作為本案共犯同庭受審。之後,周良洛因受賄罪被判處死緩;周妻魯小丹也因受賄罪被判無期。
不過,貪官妻子的角色多數是“一起收錢”。比如內蒙古“首虎”王素毅的妻子王志宏,就被檢方指控一起收錢(王素毅的45筆受賄記錄,有13筆是通過他的妻子王志宏收取)。
而像侯鳳岐妻子這樣,因為窩藏、轉移錢財被指控的貪官妻子,政知君印象中不是特別多。
落馬當月還在收錢
侯鳳岐,1962年3月出生,今年55歲。侯鳳岐有一個特點,就是和媒體打交道比較多。在主政烏海期間,曾數次分別接受多家主流媒體的採訪。
從1996年至今,近20年時間,侯鳳岐的政壇足跡從未離開過巴彥淖爾和烏海,他在兩地履職時間基本上一半一半。
在侯鳳岐落馬時,內蒙古一位當地媒體人曾告訴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曾與侯鳳岐接觸過,感覺他是一個比較隨和的官員。
“侯開始有爭議就是2002年調回巴彥淖爾行署之後,他曾主管城建,負責過一些拆遷事務。”這位媒體人稱。
這與此次檢察院的指控時間不謀而合。
檢方認為,侯鳳岐斂財的起始時間,也是2002年。之後他利用了擔任過的每一個崗位,從巴彥淖爾一路收錢收到了烏海。
一個細節是,檢方認為侯鳳岐斂財的時間終止於2015年11月,當月,侯鳳岐落馬。
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時間,是兩天(8月10日至11日)。
從2015年11月20日侯鳳岐落馬到今年2月18日被“雙開”,歷時長達1年3個月。從他落馬到此番開庭,也已經過去了近1年9個月。
市長、常務副市長和副市長都收錢
當侯鳳岐落馬時,內蒙古已有四個“老虎”落馬: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2013年6月落馬,2014年7月17日,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2014年9月17日落馬,2017年4月18日,因受賄罪和行賄罪,獲刑20年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韓志然:2015年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2015年3月因故意殺人罪被批捕,2017年5月26日被執行死刑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侯鳳岐和“首虎”王素毅還有交集。
2004年7月至2008年2月,侯鳳岐曾先後擔任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委書記和巴彥淖爾市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這段時間,巴彥淖爾市的市長是王素毅。
一個巧合是,王素毅斂財的時間,也是在巴彥淖爾市時期。法院認為,王素毅斂財的時間起自2005年,當時,正是他任巴彥淖爾市市長時。
也就是說,當時的巴彥淖爾市,市長和常務副市長都大肆斂財 。
不僅如此。
王素毅案子還牽扯出了巴彥淖爾市另一個原副市長——李石貴。王素毅曾為李石貴的晉升提供過幫助。王素毅直接或通過其妻王志宏先後23次收受李石貴給予的人民幣55萬元、黃金3千克,共計摺合人民幣124萬元。
不過,李石貴送的多,收的更多!
李石貴因為受賄罪在2013年11月被判處死緩。
法院查明,他從2005年任巴彥淖爾市副秘書長時開始斂財,在他擔任辦公廳主任、秘書長、副市長等職務時都大肆收錢,共收了1536萬元、美元1萬元、價值人民幣61.60萬元的黃金2000克。
典型
“面對李世鎔、侯鳳岐等人觸目驚心的違紀事實、中途改道的人生軌跡、痛徹心扉的懺悔反思,一定要認真反思、引以為戒,從這些‘活教材’中吸取教訓,堅決防止突破法紀底線成為‘案中人’……”
在今年7月25日召開的警示教育大會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紀恆這樣告誡。
這場警示教育大會,由自治區政府主席布小林主持,自治區紀委書記劉奇凡剖析了近年來查處的6起典型案件。
這6個案子分別是:
內蒙古自治區相繼對呼倫貝爾市原市委書記李世鎔
烏海市原市委書記侯鳳岐
巴彥淖爾市原市委書記何永林
烏蘭察布市原市委書記王學豐
烏蘭察布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陶淑菊
烏海市海勃灣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鬍學峰
資料 | 新華網 內蒙古日報 中國法院網 中國青年報 紅網等
校對 | 項戰
閱讀更多 政知新媒體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