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嚴打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分析


1983年嚴打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有人說,是緣於河北省唐山市的“菜刀隊”;也有人說,是由一名外國女記者在北戴河的沙灘上被強姦引發的;還有人說,1983年的這場嚴厲打擊刑事犯罪鬥爭的直接導火索,是這一年發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今牙克石市)的“六一六”案件。

1983年6月16日,在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8名十幾歲的社會閒散青年無事生非,酒後滋事,殘忍殺死了27名無辜者,其中包括75歲的老人和2歲的幼兒,並有多名女青年被強姦、輪姦。這幫犯罪分子同時還犯有搶劫罪、爆炸罪。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一起極為罕見的特大凶殺案,在當地引起巨大的混亂,震驚全國,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一時間,當地及周邊地區謠言四起,人心惶惶,以至於人們對到喜桂圖旗辦事都心有餘悸,在火車站不敢出站臺。

雖然被害者的親人和當地廣大人民群眾集體上書,要求把所有罪犯全部處以死刑,但經審判後只有兩人被判處死刑(其他罪犯都不夠判處死刑的法定年齡)。

“六一六”案件震驚了中央領導。此後,鄧小平綜合各方面的意見,果斷做出了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活動的決策。


根本原因:

“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十年內亂”的後遺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搶分子、強姦犯、搶劫犯、殺人犯、盜竊犯和流氓團伙犯罪分子。這些犯罪分子活動猖獗,破壞社會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一段時間內,我們還沒有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相當多的一部分犯罪分子沒有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各條戰線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在大好形勢下,社會治安不好,成為公安司法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

據公安部統計,1980年全國立案75萬多起,其中大案50000多起;1981年立案89萬多起,其中大案67000多起;1982年立案74萬多起,其中大案64000起。

1983年頭幾個月案件繼續猛烈上升,雖然後4個月開展了“嚴打”戰役,發案大幅度下降,但全年立案總數仍達61萬多起,其中大案65000多起。社會治安情況開始明顯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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