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一名退役軍人的汙點與清白

記者/金貽龍

1983,一名退役軍人的汙點與清白

▷ 檢方指控的案發現場大致位置,拍攝時間為2019年2月

申訴路上折騰了大半輩子,現年64歲的退役軍人秦光華依然揹負著強姦婦女的罪名。 秦光華曾是黑龍江省北安市趙光鎮紅星農場的一名職工。36年前的1983年,時值嚴打,秦光華被黑龍江省北安農墾法院認定強姦婦女,既遂一名,未遂兩名,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案件後來由黑龍江省農墾中院進行死刑複核,改判為無期徒刑。1987年,在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的指令下,北安市人民檢察院、北安監獄、黑龍江省律師事務所對此案進行聯合複查(下簡稱“聯合調查組”),複查後的調查報告結論認為,秦光華犯強姦罪的基本事實不清,基本證據不充分,理由是被告在嚴刑逼供下的口供不能作為有罪的證據,被害人的陳述有虛假、誇大的內容,屬於誘供捏造的證言,法律上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案卷中記錄的內容顯示:辦案人員並未提取精斑、體液等客觀物證,作案的具體時間也沒能確定,出現三次變化。接受聯合調查組調查時,審理秦光華案的一審審判長劉長江稱,本案發生在“嚴打”時期,公檢法聯合辦案,系提前定調。 然而,1988年,黑龍江省農墾中院對此案進行再審時,並未採納前述調查結論。該院認定,秦光華的行為構成強姦罪,既遂一名,未遂一名,犯罪情節不屬特別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秦光華最後於1991年刑滿出獄。此後數十年裡,為了洗清身上的汙點,他一直在奔波申訴。
1983,一名退役軍人的汙點與清白

▷ 秦光華站在農墾中院門口

退役軍人被控強姦


秦光華的原籍在四川豐都縣(現重慶豐都),早年他在部隊服役,1979年12月轉業至黑龍江省北安市趙光鎮紅星農場,任水利連隊道路段段長。1983年9月1日,這位退役軍人的命運,在這一天被徹底改寫。

那天晚上10時許,下班後的他在職工集體宿舍休息,只聽見門外有“咚咚”的敲門聲,對方沒有穿警服,自稱是公安局的,說有事要找他。秦光華以為只是簡單問話,很快就能回來,他就坐上了對方的三輪摩托車,來到附近的紅星農墾公安分局拘留所。

到拘留所後,一開始,辦案人員問秦光華犯什麼事了,他回答不知道,辦案人員提醒他:81年、82年和83年,你好好想想。之後,秦光華被關進小號。

“有一天晚上提審時,他們(辦案人員)扇了我幾嘴巴,我的牙齒都被打掉了幾顆,有幾個人對我拳打腳踢,從提審室打到了走廊,這期間,他們還用腳踩在我的手銬上,直到流血了才給我鬆開。”秦光華回憶,這次提審之後,辦案人員給他帶上了10多斤重的腳鐐,並用麻繩從他後背往前綁在胳膊上。

1983年9月2日,張金才因偷了幾隻鴨,涉嫌盜竊罪,羈押於紅星農墾公安分局拘留所,並與秦光華同處一號。

張金才向深一度記者回憶,秦光華被提審的時間一般都在晚上,經常能聽到他“嗷嗷”喊疼。“有一次提審回來,我看他臉拉得老長,額頭上還有被菸頭燙過的傷痕,我問他去的時候都好好,這是咋整的,他說是被辦案人員燙的。”

9月的黑龍江,夜裡涼意襲人。張金才說,他在紅星農墾公安分局拘留所時,秦光華被帶上腳鐐後,從來沒有解開過,當其他嫌犯晚上在辦公桌上睡覺時,秦光華只能筆直地坐在椅子上打盹,晚上十點經常能聽到秦光華喊冷。

秦光華說,因為經受不住身體上的折磨,他最終按照辦案人員的意思,承認自己強姦了兩名揀糧婦女。不過,為了供上級部門複查時能證明當時認罪是違心的,他在筆錄簽字上寫有“品”字。

時隔35年,接受採訪時,秦光華已很難還原被訊問時的更多細節,唯一能確定的是,辦案人員叮囑他,“這裡怎麼說,到了看守所還怎麼說,不然那邊打得更慘。”

1987年,接受北安市人民檢察院、北安監獄、黑龍江省律師事務所聯合調查組調查時,參與此案提審工作的紅星農墾公安分局拘留所所長王福田說,第一天入監號秦光華就不服,情緒、言語不好,還與民警發生了廝打,至於民警是否對秦光華有違法行為,王福田表示“沒看到,只看到秦光華被捆著胳膊和腳。”

1983,一名退役軍人的汙點與清白

▷ 再審判決書最後一頁


“不檢點”的被害人

“退役軍人強姦揀糧婦女”的消息傳開後,有人不相信這是秦光華乾的,也有人說是因為秦光華工作太認真得罪了一些人。與此同時,被害人所在村北安市趙光鎮東山村東山大隊與紅星農場的揀糧矛盾也被村民們重新提起。

北安市紅星農場是黑龍江墾區開發建設較早的國有農場之一,位於小興安嶺南麓,土地面積58.8萬畝,常年種植著小麥、玉米、大豆等農作物,職工主要由轉業官兵、支邊青年和下鄉知青組成。

秦光華是在1979年12月分配至紅星農場工作的,他管轄的道路是紅星農場通往趙光鎮的主幹道,這條路呈東西走向,兩側是成排的樹林,紅星農場與東山大隊的農田就夾在這條主幹道的兩側。

東山大隊的村民王齊回憶,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東山大隊實行的是人民公社制度,統一由趙光鎮趙光公社成立生產隊,村民們加入生產隊,成為公社社員,通過集體勞動的方式來掙工分,收割的糧食一部分歸公社所有,剩下的部分則按每個家庭的人口來分配。“有的家庭人比較多,根本就不夠吃。”

當時在紅星農場工作的陳洪喜告訴深一度記者,以前這條主幹道沒有鋪砂石,下雨天路面就會打滑,運輸糧食的車輛無法進出,偶爾會有婦女跑到紅星農場這邊來偷糧。

秦光華案的卷宗顯示,1983年,公訴機關指控,1981年的某一天,他借看道之便,冒充紅星農場看地的上海青年,將趙光公社東山大隊揀糧婦女魏某琴截住帶到紅星農場至三連路南樹林裡,先以抓其去紅星農場場部罰款威嚇手段欲與其發生兩性關係,魏不從,秦光華說“你不幹,我就整死你”,隨後迫使魏躺下將其強姦。

關於秦光華強姦李某雲一事,公訴機關指控,1981年麥收期間八月份一天上午九時許,秦光華騎著自行車冒充紅星農場三連看地的,在紅星農場通過趙光的公路上,將趙光公社東山大隊揀糧婦女李某雲截住,帶到道路東七、八十米的樹林裡,因李某雲喊叫反抗而未遂。

北安農墾法院一審判決指出,上述指控有被害人陳述記錄和辨認記錄,被告供述記錄,證人證言記錄在卷,證據確實,足以認定。

蹊蹺的是,1987年7月,聯合調查組在黑龍江省檢察院的協助下,調取了秦光華案的原始卷宗。卷宗顯示,秦光華一共做過五份供認,除第一次預審中不認罪外,其餘四次均供認有罪。此外,被害人李某雲也在一份陳述中承認,自己有兩次筆錄說了謊,是為了氣秦光華。

“我看道的時候,確實見到有婦女過來偷糧,她們一般都是四、五十歲的中年婦女,我就大喊一聲,不準偷啊,捉到要罰款,她們一聽就跑了。”在接受深一度記者採訪時,秦光華承認自己嚇唬過偷糧的婦女,其目的是讓對方停止偷糧行為,但絕對沒有強姦對方。

根據當地村幹部和公社社員提供給公安機關的證言,被害人魏某琴有跳神現象(指封建迷信),生活作風不夠檢點,1974年偷苞米後還誣陷過抓住她的青年;被害人李某雲說話顛三倒四,智力不正常。

2019年1月初,深一度記者走訪東山大隊時,這個東北小村已更名為東豐村,莊稼地被一層厚厚的白雪覆蓋,與魏某琴熟識的一位村民說,“她已經去世了,當年她有點瘋瘋癲癲的。這位村民還補充道,秦光華幹活很認真,不論颳風下雨都看到他在站崗,被劫(注:指強姦)這種事,從來沒聽魏某琴說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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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星農場一角

作案時間變了三次

卷宗顯示,秦光華強姦婦女的行為既沒有精斑、體液等客觀物證,也不是由被害人告發。此外,作案的具體時間也沒能確定,且出現三次變化。

劉冬仁是被害人魏某琴的丈夫,1987年12月13日,北安市檢察院找他做過筆錄。

在這份筆錄中,劉冬仁說,自己的妻子是在1972年揀莊稼時,被看地的給收拾(指強姦)的,從那以後,她就害怕出門,精神狀態不是很好,一直到1983年,她再也沒有和別人出去揀糧,也沒有被人劫過(指強姦)。

但根據一審判決書描述的內容,秦光華強姦魏某琴的時間為1981年麥收期間一天上午十時許,強姦李某雲但未遂的時間為1981年麥收期間八月份一天上午九時許。

作案時間究竟是哪一天,成了本案最大的疑點。

由於秦光華在一審時推翻前供,否認強姦,提出公安機關刑訊逼供,1983年11月,北安農墾法院將本案退回北安農墾檢察院補充偵查,辦案人員於同月到犯罪地詢問被害人。最終,北安農墾法院指認秦光華的作案時間,變成了1981年麥收期間七月份一天上午十時和1981年麥收期間八月份一天上午九時許。

不過,1986年,黑龍江省農墾中院對此案進行復查時,重又推翻了北安農墾法院所認定的作案時間。複查結果認為,秦光華作案的時間分別是1981年9月13日以後的某一天和1981年9月12日以後的某一天。

至此,秦光華作案時間已出現三次變化,且始終沒有具體時間。

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公安筆錄顯示,北安市人民檢察院進駐東山村調查時,時任村治保主任單慶均證實,1983年11月15日,紅星農墾公安分局和北安農墾法院一行5人,在他家對被害人魏某琴、李某雲、李某菊等人進行過一天半的談話,他全程都在場,李某菊說做案的人是東北口音,被劫發生在1980年。但辦案人硬說她們三人記不清了,事情發生在1981年,是四川口音的人乾的,然後三人就順著辦案人的意思說了下去。

秦光華進入警方的調查視野是在1983年9月。由頭是一份非正式報告。

一份由北安農墾法院作出的綜合報告記載了破案經過:1983年8月,北安市趙光公社東山大隊四隊社員郝某玉向紅星農墾公安分局民警依合報告“聽別人說,在1981年麥收時,東山大隊社員魏某琴等好幾個婦女被紅星農場水利連姓秦的給禍害了”,紅星農墾公安分局根據這一報告,去東山大隊詢問被害人,確認有此事······

一個月後,1983年10月7日,北安農墾法院對秦光華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認定秦光華連續實施強姦婦女的行為,情節特別嚴重,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利,已構成犯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1987年,在接受北安市人民檢察院、北安監獄、黑龍江省律師事務所聯合調查時,審理秦光華案的一審審判長劉長江在筆錄中指出,本案發生在嚴打時期,公檢法聯合辦案,系提前定調。


1983,一名退役軍人的汙點與清白

▷ 聯合調查報告認為秦光華犯強姦罪的基本事實不清,基本證據不充分。


“只要有口氣,就要申訴到底”

一審判決後,秦光華擔心上訴會加重判刑,他決定放棄上訴,進監獄之後再慢慢申訴。秦光華不知道,申訴這條路會如此漫長。

在獄中,他與外界失去了聯繫,近3000公里外的四川老家沒人知道他的近況,紅星農場的同事和朋友無法探監,更沒有人幫他請律師。一切都要靠他自己。

“剛開始連紙和筆都沒有,看到別人寫申訴信,一封封往外發,我只能眼巴巴地看著。”秦光華回憶,他和獄友說自己是冤枉的,大家都不理他,覺得“這事你說了不算”,外加監獄有規定,犯人不能交流案情,秦光華只好將申訴的事悶在心裡。後來,一名獄友給了他一張郵票和紙,他才和自己的弟弟秦光虎聯繫上。

秦光華蹲監獄滿一年的時候,秦光虎開始為他跑申訴。

當時,秦光虎只有19歲,不懂法律,只能東碰西碰。家裡四個兄弟姐妹一起籌錢,將手上僅有的十塊八塊都掏出來,用作前往黑龍江的路費。

申訴並不順利。由於本案沒有具體的作案時間,秦光虎一頭霧水,他在紅星農場待了近一個月,也沒有找到相關證人。秦光華後來才知道,那一個月,弟弟過得非常節儉,住的是工人宿舍,沒錢了就把大白菜、辣椒醬當飯吃,唯一一次探監,是穿著拖鞋去的。

服刑之初,秦光華幾乎每天都想著自己的案子,整宿睡不著覺,醒來就一個人跑到走廊外抽菸,抽完煙就躲在被子裡哭,不到三十歲就白了頭髮。他自殺過,但被救了回來。

監獄管教告訴他,“你是黨員,要相信黨,我們組織給你複查,你不要惹事,好好接受改造。”秦光華自己也清楚,哭是沒用的,最終,他聽了監獄管教的話,先後考取了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黑龍江省刊授大學,隨後分配到監獄的中文教研室教語文。

教書期間,秦光華一有時間就泡在圖書室,學習法律知識,只有高中學歷的他硬是啃下了《刑法學》《刑法典》《刑事訴訟講義》等教材,枯燥的法律條文下面寫著他的批註。當時,案例放在哪一章節,他都能對應地講出來。

1985年,秦光華以共產黨員身份,給黑龍江省檢察院寫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說,“根據觀察,80%的案件定性不準、量刑不當,10%可能是冤假錯案······”這封信引起重視。據秦光華講述,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曾給北安監獄來電,建議對秦光華案進行復查。

但北安監獄屬於縣團級單位,級別不夠,無法啟動複查程序。1987年4月,秦光華的二哥秦光明接力申訴,他從西藏坐飛機到哈爾濱,再坐火車到北安,最後搭馬車到監獄。這期間,他將情況反映給黑龍江省人大和省高院,還特地幫秦光華聘了一位律師。

費勁周折,錢也花了不少,總算有了進展。1987年12月,北安市人民檢察院、北安監獄、黑龍江省律師事務所對此案進行了調查。同年12月30日,調查報告出爐。該報告認為,秦光華在嚴刑逼供下的口供不能作為有罪的證據,被害人的陳述在地點、環境、手段、後果等方面矛盾,有虛假誇大內容,屬於誘供捏造的證言,法律上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報告結論是,秦光華犯強姦罪的基本事實不清,基本證據不充分。

不過,1988年,黑龍江省農墾中院對此案進行再審時,並未採納上述意見。該院認定,秦光華的行為構成強姦罪,既遂一名,未遂一名,犯罪情節不屬特別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這些年來,秦光華在這份白紙黑字的報告前瞅了無數遍,他做好了出獄後就去申訴的準備,他說,“只要有口氣兒,就要申訴到底。”


1983,一名退役軍人的汙點與清白

▷ 秦光華的頭髮已白,他把洗刷汙點視為餘生最重要的事


“慢慢來”化不掉的心結

在獄中通過勞改獲得減刑後,1991年,秦光華刑滿獲釋。他面對的是一個陌生的世界。

彼時,改革開放之風已吹遍祖國的大江南北。秦光華說,很少有人穿帶有補丁的衣服了,街上的女人們塗著口紅,手上抹上指甲油,衣服顏色也從原來單一的黑色變成了五顏六色。他形容,“整個人都是暈的。”

服刑期間,除了他的哥哥和弟弟申訴時來探視過,沒有人再來看他了,出獄時,老家的親友也沒有過來接他。

秦光華自己也清楚,為了他的案子,老家的親友已拼盡全力,才有他今天的自由,現在出來了,本該報恩,但他一無所有,還揹著強姦婦女的罪名,他寧願在紅星農場重新開始,也不想他們再為自己的事傷心了。

剛出來那一陣子,許多地名他都不記得了,一個人出門走遠就會迷路,東歇一下西歇一下,但始終搖擺不定,他還回過紅星農場工作過一段時間,但好景不長,隨著計劃經濟變為市場經濟,農場實行承包制,職工分流,他只好另謀出路。

2002年,秦光華回到重慶老家,在膠廠打過零工,上傢俱店當銷售員,最低時一個月只能拿到600元,只要手上攢夠了2000塊,他就拎上申訴材料,一股腦兒地奔走在申訴路上。

出獄後的近30年,他幾乎每年都要跑一趟北京和黑龍江。最高法、最高檢、國家信訪局、黑龍江省林業廳······凡是他知道的可能會管這個案子的單位,他都去過不少次。

在北京跑申訴時,他要步行20公里以上,才能找到80元以下的賓館一一這是他能接受的最高的價格。很多時候,兜裡沒錢了,一天只吃一個包子,晚上就住在天橋下,或是溜達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

有一次,他想掙點回家的車票錢,繞了好大一圈才找到一箇中介公司在招人,對方第一句話就是“你這把年紀了,會幹些什麼?”他懵了,不敢告訴別人自己蹲過監獄,他一下子來了脾氣,“你們這兒缺什麼?”之後扭臉就走了。

秦光華的一家人覺得,申訴勞民傷財,過日子有吃有喝就行了,沒必要瞎折騰。但他很執拗,把清白看得比什麼都重要,“我在部隊當過兵,參加過越戰,那麼艱苦的日子都挺過來了,還怕這個?我是一名共產黨員,我相信黨遲早一天會給我平反的,只是時間問題。”

“既然你這麼不聽話,就別進我們家門了,我們不認你這個弟兄!”一次,秦光華找他們借錢申訴,眾親都撂下了狠話,從此與秦光華斷絕往來。

他一下變得無家可歸了。與家人斷絕關係的第一年春節,秦光華是在村幹部的家裡度過的。他記得,那一年手上只有4元錢,上街買了一塊肉,打算燉湯喝,下廚時才發現,出租屋裡沒有鍋和調料,最終這塊肉發黴了。

他也想有個家。剛回老家時,他40歲不到,常年在外跑業務,善於結交人,因為經常光顧一家早餐店的生意,和老闆娘熟了,他知道,這個女人沒有自己的孩子,丈夫去世了,於是決定和她一起搭夥過日子,他們還抱養了一個女兒。結果三年後,對方不吭聲就把孩子帶走了,不知去向。

“我的重心是案子,她想走我也留不住,養孩子也需要錢吶。”秦光華對深一度記者感慨。

他太需要錢了。每天一睜眼,等待他的是200元每月的房租,還有伙食、水電費,他必須精打細算。去年一整年,他只工作了兩個月,過了60歲,很多公司都不願僱傭他了,即使他提出“編外、一切意外概不負責”,他依然找不到“飯碗”。

1979年退役轉業後,秦光華將戶口遷至黑龍江。出獄後他想辦低保,去了民政局,卻被告知需要長期居住在戶口所在地;他想辦退休,但勞動局稱,按照相關規定,單位出一半錢後,他自己還要掏8萬元,秦光華嚇得縮了回去;他想恢復黨齡和工齡,可是相關證件都丟了,電話撥到武裝部,工作人員換了一茬又一茬,接電話的大學生表示不清楚情況。

眼下,他最關心的還是申訴有個結果。2017年,一次機緣,他認識了黑龍江金昊律師事務所的王宏兵律師,對方答應他,會免費代理此案,幫他申訴。如今,他每個星期都會給王宏兵打電話詢問情況。

王宏兵向記者介紹,去年6月份她幫秦光華起草了一份申訴狀,現已遞交給最高人民法院,該院正在立案審查。但由於本案的主要證據集中在一審卷宗裡,申訴需要到北安農墾法院調卷,而北安農墾法院則稱,一審卷宗找不到了,所以目前申訴面臨非常大的困難。

2019年春節剛過完,秦光華又給王宏兵打去電話,他一個勁兒催促,“案子咋樣了?”王宏兵安慰他:“我們需要慢慢來。”

但秦光華不敢慢下來,他的愁苦不是一句“慢慢來”能化解的,他今年64歲了,十年前患下的腦血管堵塞,到現在還沒痊癒,如今依舊靠著藥物維持著,“還不知能活幾年,”說這話時,他從褲兜裡掏出煙,叼在嘴上,猛吸一口,吐出的煙霧與茶几上的水蒸氣,凝結成一團,許久才散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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