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执行任务时(去),发生交通事故(有责或无责),是该先救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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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当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消防车压人,压死白压”,所以遇见有消防车拉笛,车辆、行人就会远远的避开。这给消防车抢险救灾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赢得了抢险救灾的宝贵时间。但实际上,不光是消防车在执行任务中有优先路权,对其他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都有优先通行路权,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在《民法通则》中也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说,“压死人白压”没有法律依据,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仍然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消防车在执行去抢险救灾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是先处理现场,抢救伤员还是继续赶往救灾现场执行任务,本人认为:

1、一般情况下,仍然要按照交通规则来认定责任;

2、一方有过错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消防车在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既使全责,也会减轻一部分责任,毕竟车辆和行人都要给其让路,这是法律规定的;

3、发生一般车辆剐蹭事故,由一方先报警,双方对事故现场进行手机拍照留存证据,等待交警来认定责任,消防车可以驶离现场继续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如果有人员伤亡,报警122、120先抢救伤员,消防事故车辆就不能驶离现场,其他消防车辆继续执行任务或增派其他消防救援车辆前来增援;

5、交警认定责任后,事故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6、故意对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辆不让行、不避让、拖延时间的社会其他车辆,消防车辆在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前进时发生了车辆剐蹭事故,消防车没有任何责任。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欢迎网友在留言下方提出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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