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让员工回家但交养老保险,合法吗?为什么?

用户458150659234


比起那些直接让人离职的公司,这样的公司看起来还算有人情味,但有人情味不代表公司这样的做法就是合理的。

其实这样的情况以前在国有企业还挺常见的,并且对于一部分人来说,这是非常求之不得的机会,等同于停薪留职嘛,当时很多人为了想要去创业,或者是去回家做家庭主妇,只要有一家单位帮忙缴纳社保就够了,其他的事不要人操心,而且职位也还保留在公司里,对于这类人来说,这不仅是合法的,还是对自己来说非常有利的举动,他们还求之不得呢,如果没有企业这样对待她们,她们都还不乐意。

但对于大部分想要继续在公司工作的人来说,这显然是不厚道的事情,这等于说直接把员工辞退了,但为了不赔偿补偿金,用缴纳社保的方式让人感觉舒服一点,这是企业在逃避责任,不给员工应有的赔偿。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公司愿意一直帮忙缴纳社保,同时也不干涉个人继续外出找工作,并对个人外出找工作提供相关证明,这其实也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员工可以自谋出路,找到新工作后不用扣社保的钱,这样就可以拿到手的纯工资了,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嘛。我公司就有一个从国出来企停薪留职的人,社保在前公司,并且写了相关证明确保没有双重劳动合同的风险,所以他每个月在公司都是实打实到手的工资,不用扣那么多社保,我们表示非常羡慕。

不过如果公司仅仅只是想用这种方式逼你主动离职,那么就要好好维权了,公司这是想要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和公司理论一番,讨要经济补偿金了。

合理和合法,其实还是看是否有损害到自己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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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HR


你好!就你提出的问题我来给你解答。

  • 问题——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让员工回家但给交养老保险合法吗?

单位效益不好,一部门职工下岗回家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而不发生活费。如果这个事实成立,回答是一定的——不合法。

企业效益不好缴养老保险不给生活费

单位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下滑,员工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而采取了下岗办法,但还是用一部分资金给下岗员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这点还是做到了守法的。但是对待员工不发基本生活费则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 劳动法精神

劳动法有关规定下岗人员最低生活费扣除社保缴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社会最低生活费发放标准,也就是说不同地区额度是不一样的,但重要的一条是必须按规定标准发放。你的单位这点没有做到,只给下岗员工交养老金显然是违法行为。

  • 北京相关政策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首次调整,基本生活费上调。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2020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每月1560元上调至1720元,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月1092元上调至1204元。

  • 解决办法

根据你的情况

第一、可以向单位询问,要求企业按月发放你的最低生活费。2020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每月1560元上调至1720元,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月1092元上调至1204元。

如果你是北京的,那么你最少可以拿到1024元生活费。

第二、如果单位说没有钱执意不给,你就可以采取向当地劳动局的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进行解决争取你的合法主张。

第三、仲裁时需要你的工作单位工作证以证明你的身份,还有你原来的工资条可以证明原来这个单位发过你上班时的工资记录。

最后我的提醒

员工在受到企业不合法对待时,应尽早找单位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再进行法律援助,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纠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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