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mic神


如果是家里住着老破小,内心是非常希望有项目征地拆迁,更新住所,毕竟房价这么贵,用老破小置换新房子基本都乐意!但是等到真正拆迁时,多占用拆迁款应该是100%拆迁户的心里状态,甚至有个别人坐地起价,耍横无赖[酷拽]


蓝色山Mai


征地拆迁红线的确定是极其严肃认真的事项,一经划定,就对拆迁范围进行了锁定,除因工程变更外,不可能更改。所以未纳入拆迁范围的,也不可能纳入,也就不可能拆迁。

作为曾从事过农村拆迁工作的笔者,这段时间也在被拆迁红线外的想纳入拆迁范围的事情困搅。


其一,老家修高速公路互通,紧挨着一排农房都拆迁了,但亲戚的农房都没有纳入,由于该农房年久失修,加之亲戚一家大小早已搬到城里居住,所以很希望能拆迁。昨天才到拆迁现场看了看,对门的、旁边的都拆了,只留亲戚家孤零零的一幢房屋。

其二,去年底以来,笔者当地时常有群众就没有纳入拆迁反复反映情况,并已多次到上级信访,要求就是要将整个社纳入拆迁范围,用他们的说"院子都是紧挨着的,要拆整个社全拆!"

像这种没有在征地拆迁红线范围的究竟能不能纳入,能不能拆迁呢?答案是极其明确的:不能。

3年前,笔者当地也发生过同样的案例,其中一社也是长期有10多人反复要求纳入拆迁,乃至采取多次阻挠施工行为,最后依然是维持原判,不在拆迁范围内的不可能拆迁。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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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不只胜诉;征地补偿要问律师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土地的时候,可能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房屋拆迁是需要进行补偿的,那么拆迁红线范围有哪里查看?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哪里查看拆迁红线范围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的规定,征收单位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时候,会制订征收方案并且进行公告,征收方案载明了征收拆迁范围。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一般来说的话,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含了《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这两种类,但有些地方也极可能是由房屋的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的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没有产权证具体又分为以下的几种情形:

  1、各种证件以及手续齐备的,只是还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这种情况的话,房屋的所有权人就不用那样担心了,因为房屋是属于合法的私人建筑。按照法律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待遇。而缺失的产权证不需要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的时候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该上交的费用。

  2、证件或者手续不齐全的违章房屋

  在此情形下有些还是能够享受到一定对应的补偿费用,可是有些则可能比较悲催了。

  (一)房屋的所有权人乖乖地缴纳了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补办了有关所需的手续,仅仅因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没有办法办理的。违章建筑就会变为合法的建筑,拨的云开见月明,房屋的所有人砰砰乱跳的小心脏就能够回归原处,安心享受法定有效的房屋补偿安置待遇了。可是如果处罚决定有附加的条件,那么仍需要根据附加的条件执行,是享有货币补偿待遇或者是安置待遇就要看附加的条件是怎么样规定的了。

  (二)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接收处罚补办手续的。这种情况就会稍显麻烦,房屋虽然并没有严重地违反城市规划,但是也不算合法的建筑,不遵循法律程序办事的后果就是要自己承担。此时仅能按照建筑材料残存的价值进行补偿而非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不能确保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正处于确权纠纷中

  这种情况下小编建议确权纠纷人还是先“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吧。因为房屋拆迁必须确定是要进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等这些都确定下来,再对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屋的补偿款进行确权才是明智选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的规定,征收单位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时候,会制订征收方案并且进行公告,征收方案载明了征收拆迁范围。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咨询律师。

那么只有一部分房屋在红线内,政府是否应当将全部房屋予以拆迁呢?


我们国家与房屋土地征拆有关的法律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这其中并未有直接的法条规定只有一般房屋在红线内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所以在发生这种情况时,我们只能通过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结合事实情况来推断合法的实施方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样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

一般的房屋都是整体设计建造的,其中的承重、耐久都是以整体为基础,一旦对建筑本身造成较大规模的破坏,那么很难保证剩余建筑部分的安全。吴女士的房屋也是如此。


依照拆迁范围实施拆迁确实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法律的作用不是损害公民的利益,法律有实事求是和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如果真的按照红线范围实施拆迁,那么必然会造成吴女士房屋质量的损害,很可能成为危房。这对吴女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极大的威胁。

因此在实务中,当红线只纳入一部分房屋时,应当对房屋整体进行拆迁,这不光是对于法律原则的正确理解,也是对于公民利益的保护。


贾素飞律师征拆咨询


红线区内是拆迁范围,你一旦搬进去,你房子都要被拆掉,所以最好你带着红线外面红外面试安全区红线区内那是因为他们要拆房子设定的区域。


夏果果152


征地拆迁。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法律没有赋予集体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申请拆迁的权利。


南京徐剑


拆迁是因为要开发,都没列入开发范围,你给拆了你能拿到补偿吗?[捂脸]


快刀蝦文太


想啥呢你


手机用户63728159839


你去申请的话一个不如两。就像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还是不要去申请的好。


葛仁康


没有在拆迁内你去申请要拆迁政府拆迁办会给你拆吗?就是拆迁的工作人员答应了给你拆那拆迁款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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