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李某多次将公司的核心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我公司能否剥夺其股东资格?

Bear2020


这个问题应该分两个层面分析:

1、多次泄露核心信息:

法律规定:泄漏公司机密,情节轻微的,将会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会受到刑事处罚。主要是取证难,情节严重者,可以报警,请求警方处理。

2、剥夺股东资格:是否可以剥夺股东资格,主要依据在公司成立时的股东章程或者补充协议里面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如无约定,提请董事会商议决定。

以上分析,希望能帮助到您。


西安异乡人


股东泄露公司核心信息和股东的持股是完全两码事情,股东持股属于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不能剥夺其所有权,除非是法院有效判决。

股东泄露公司核心信息给竞争对手,应该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这属于犯罪范畴,公司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由有关机关来处置这一违法行为。毕竟涉及到“侵犯商业秘密”,但是不是成立,需要有司法机关来认定。

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举证是不是能够得到认可又是另一码事情。公司股东李某多次将公司的核心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那么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股东李某予以赔偿公司的损失,如果法院判决股东李某赔偿公司的损失,李某又没有钱支付赔偿,那么可以申请以李某的股权作为赔偿费用,如果全部股权都被作为赔偿费用,李某就失去了股东的资格。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


杜坤维


从法律角度,你们没有权利剥夺他的股份,如果公司章程有退出机制,可以收购他的股份,并且让他赔偿公司损失。而且,他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收集证据后起诉他。

泄漏公司机密,情节轻微的,将会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要构成这个“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罪”,要具有以下要素:

1)公司有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机密的范围,并且,这规章制度曾在嫌疑人泄密机密前明显给他;2)公司明确授权给嫌疑人接触规定的公司机密的相应权限;3)嫌疑人在进行泄密时,必须具有主动性;即被动的泄漏,不构成犯罪;比如,存放机密的电脑或硬盘被盗或遗失、或电脑中木马泄漏、或者保管人员因保管时不当,导致被其他人故意盗取等;在认定是否具有主动性时,现行的判例中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看嫌疑人是否从机密泄漏中获利;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


leeon518


这个问题从两个层面解决,一:故意泄密的法律处理;二:股东关系处理。

一、针对故意泄密的行为,建议走专业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我国对此类行为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据此,请依据泄密行为评估对公司造成的损害、损失,走专业的法律途径解决。


二、股东关系处理

按照股东是否完成出资义务分两种情况处理:

1.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公司依照《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做出有效决议,保证决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 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目前的法律中并没有可适用的条款,如果要从股东中除去,正常的途径只有股权转让,但是鉴于已经存在的泄密的事实,建议还是先用法律途径解决泄密的损失,这个处理好了再操作转股。


鱼渔余与


可以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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