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李某多次將公司的核心信息洩露給競爭對手,我公司能否剝奪其股東資格?

Bear2020


這個問題應該分兩個層面分析:

1、多次洩露核心信息:

法律規定:洩漏公司機密,情節輕微的,將會受到公司的行政處罰並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情況嚴重的,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會受到刑事處罰。主要是取證難,情節嚴重者,可以報警,請求警方處理。

2、剝奪股東資格:是否可以剝奪股東資格,主要依據在公司成立時的股東章程或者補充協議裡面是否有相關約定,如有約定,按照約定執行,如無約定,提請董事會商議決定。

以上分析,希望能幫助到您。


西安異鄉人


股東洩露公司核心信息和股東的持股是完全兩碼事情,股東持股屬於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的私有財產,任何人不能剝奪其所有權,除非是法院有效判決。

股東洩露公司核心信息給競爭對手,應該是為了個人的利益,這屬於犯罪範疇,公司可以選擇報警處理,由有關機關來處置這一違法行為。畢竟涉及到“侵犯商業秘密”,但是不是成立,需要有司法機關來認定。

公司應該承擔一定的舉證責任,舉證是不是能夠得到認可又是另一碼事情。公司股東李某多次將公司的核心信息洩露給競爭對手,可能會給公司造成損失,那麼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股東李某予以賠償公司的損失,如果法院判決股東李某賠償公司的損失,李某又沒有錢支付賠償,那麼可以申請以李某的股權作為賠償費用,如果全部股權都被作為賠償費用,李某就失去了股東的資格。民事賠償部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確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損害賠償額,可以參照確定侵犯專利權的損害賠償額的方法進行;確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九條、第十四條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損害賠償額,可以參照確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損害賠償額的方法進行。


杜坤維


從法律角度,你們沒有權利剝奪他的股份,如果公司章程有退出機制,可以收購他的股份,並且讓他賠償公司損失。而且,他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可以收集證據後起訴他。

洩漏公司機密,情節輕微的,將會受到公司的行政處罰並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情況嚴重的,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會受到刑事處罰。

要構成這個“故意洩漏公司機密罪”,要具有以下要素:

1)公司有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公司機密的範圍,並且,這規章制度曾在嫌疑人洩密機密前明顯給他;2)公司明確授權給嫌疑人接觸規定的公司機密的相應權限;3)嫌疑人在進行洩密時,必須具有主動性;即被動的洩漏,不構成犯罪;比如,存放機密的電腦或硬盤被盜或遺失、或電腦中木馬洩漏、或者保管人員因保管時不當,導致被其他人故意盜取等;在認定是否具有主動性時,現行的判例中一個重要的條款就是看嫌疑人是否從機密洩漏中獲利;法律規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侵犯商業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三)違反約定...


leeon518


這個問題從兩個層面解決,一:故意洩密的法律處理;二:股東關係處理。

一、針對故意洩密的行為,建議走專業的法律途徑來解決,我國對此類行為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侵犯商業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據此,請依據洩密行為評估對公司造成的損害、損失,走專業的法律途徑解決。


二、股東關係處理

按照股東是否完成出資義務分兩種情況處理:

1. 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針對這種情況,建議公司依照《公司法》及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做出有效決議,保證決議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 已經履行出資義務的,目前的法律中並沒有可適用的條款,如果要從股東中除去,正常的途徑只有股權轉讓,但是鑑於已經存在的洩密的事實,建議還是先用法律途徑解決洩密的損失,這個處理好了再操作轉股。


魚漁餘與


可以直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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