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熟人借了我十万,到期了到法院起诉他,他倒打一耙说我灌醉了他写的欠条,怎么办?

虎威犹在


你好,民事法律上有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法律是一切以证据为转移的,侧面印证了事实胜于雄辩的道理,没有证据,无论这么说,法律都不会采信,但反之,有证据的情况下(欠条),只要否认对方的辩解,法律就会站在持有证据的一方,认定没有证据的一方论据不充足。


所以对方否认证据真实性的情况下,不要慌张,只要对方没有证据证明辩论内容是真实的,就是对方说的再好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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