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單位新來了個雷局長,江湖傳言抓管理頗有一套,果不其然,上任不到三個月,把局裡上上下下全都收拾得服服帖帖。
雷局長到底用的什麼雷招,能夠出此奇效?
其實,雷局長也沒幹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也沒有燒什麼所謂的“三把火”,就是召開了幾個會議,把大家“否決”得目瞪口呆。
會議一:人事調整會
一般在人事調整上會之前,會下都是經多方磨合過的,多數情況下開會就是走個流程,可雷局長偏不按套路來,會上突然發飆,找了幾個大大不然的理由,直接否決了兩個副處長的任免提議。
其實,局長也不是完全沒看上那兩個副處長,只是哥倆兒當了局長立威的替罪羊而已。
會議二:局長辦公會
一個已經獲批的建設項目,方案計劃都沒什麼大的問題,會議通過就可以展開建設,但雷局長偏要與眾不同,以項目缺少前瞻性、經費來源不持續等理由,當場“否決”,導致項目延期,沒準兒最後都得擱淺,弄的業務處長苦不堪言。
會議三:工作彙報會
上級的一個檢查組過來檢查調研,級別不高,局長可能重視程度不夠,彙報會前,局長遲遲沒有出現,辦公室找不到人、打電話也沒人接。
分管副局長經請示上級領導後,就先組織開始了,結果局長一會兒出現了,絲毫不顧檢查組的存在,一點兒不留情面,對副局長一頓暴雷。
自此之後,再有天大的會,只要局長沒到,都是不能開始的。而且,雷局長也經常用開會遲到這種方式,來體現自己的權威和地位。
類似情況,還有很多,但有一點,效果都是一樣的:從此單位上上下下,人人提心吊膽、小心翼翼,唯局長之命是從,唯恐哪天局長的“雷”劈到自己。
後來一打聽,局長原單位的一個朋友透露:“局長一次酒後吐真言,當好領導,就一定要用好手中的否決權,否則就沒有權威可言”。
- 乍一聽,頗有哲理,雷局長通過簡單的幾次會議,就把自己的威信立起來了,不管大家是真服還是假服,但局裡沒人敢跳敢叫倒是真的。
- 可細一品,大不為然,雷局長是立威了,可如此立威,從某種意義上來看,是靠犧牲別人利益、單位利益來達到領導個人立威目的,群眾心裡會信服嗎?
不可否認,否決權是加強領導管理的一把利器!
但,身在官場,權力不可任性!如此立威,萬萬要不得!
一個單位的一把手,對單位的建設發展,起著把關定向的關鍵作用,合理使用否決權無可厚非,那是職責所在。但是純粹為樹立個人權威而濫用否決權,搞“一言堂”,是非常不妥的。
一個單位,無論人才培養、業務建設還是長遠發展,都要符合單位客觀實際和發展規律,任何領導不應因個人喜好而妄加干涉。長此以往,不僅會大大壓制單位人員的主觀能動性,而且會讓單位變成一潭死水,最終遲滯單位的建設發展。
如此霸道的領導,如此雷人的管理哲學,你工作中遇到過嗎?這種做法你認為可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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