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人小孩翻墙进来偷吃了我家院子刚打农药桃子,现在在重症监护室,我该怎么办?

用户2820606049


先不讨论果树的主人是否故意打农药来害人,这种可能性非常之低,因为故意打农药也就意味着自己也不能吃了,谁也不会呆着没事儿祸害自己玩。

所以,问题的核心还是在于自家院墙之内,未履行警告义务,是否应当负责任。

也就是说,警告义务的履行,是否适用于家庭。要知道,诸如鱼塘、果园等地方,在未履行警告义务的情况下,一旦出了问题,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天壤之别。


首先笔者认为:自家院子的果树没必要履行警告义务

可以用这样一个逻辑来对应,每个人家里都肯定有菜刀,难道要为了防止小偷自杀,还要在菜刀旁边放一个牌子,写着“此刀锋利,注意安全”吗?

家里的果树也是如此,这不是在果园,因为果园是一个半开放的场所。而家里是完全与外界相隔离的,这甚至是一个有无限防卫权的地方。那么,在这个空间内,并不需要考虑警示。

因为,盗窃者的出现是不可预期的。根据基本演绎法的规律,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的人,因个人原因发生了对其造成损伤的事情,并不应该由这个地方的所有者负责。

果树打农药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且桃子又是一种特别容易生虫子的东西,打农药也无可厚非。

至于很多朋友提到的《农药管理条例》,其实也没必要多谈,其中是说明了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但大家也要明白,院子里的果树,自家也是要吃的,谁呆着没事儿弄剧毒来毒自己?

在一切合理的逻辑之下判断,果树主人不想要负责任。当然了,至于赔偿事宜,笔者觉得人道主义慰问还是要的,毕竟都是同村。

另外,可能就是一些极端的情况

比如有些人就是想利用自家的果树来惩戒盗窃者,甚至不惜采用剧毒农药。那这就另当别论了,而且也不会是过失犯罪那么简单。这种有意图的害人,刑事责任是免不了的,甚至可能会因此出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罪名。

当然,笔者还是觉得这种情况发生几率不大,毕竟还是在自家院子里,仅仅挥发就够把自家人放倒了,总不能杀敌一千自损一万吧?

所以,我们仅仅从基本的事物逻辑来说,只能说发生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确有其事,也可以从行为上作出判断。比如,使用超标农药,比如在无理由的情况下撒农药,再比如桃树主人过往的一些行为等等。

以我们当前的刑侦水平,证据还是相对比较容易收集的。


综上,总的来说,这个事件看似复杂,其实关键点只是在于使用农药的动机。如果仅仅是打虫,并且没有使用剧毒类的农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都不应由果树的主人来负责任。

而除此之外,若是有意而为之,那么无论如何都应当接受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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