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总理制、英国首相制、美国总统制,分别是什么政治格局?

时过境迁WJG


德国、美国都是联邦共和国,国家元首都是总统,但德国总统之下设总理(政府首脑),并且总理实权更大;而美国总统之下不设总理,各部部长直接对总统负责,总统即是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所以美国叫总统制,德国叫总统内阁制。而英国是君主制国家,君主制有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制两种制度,英国在一六八八年“光荣革命”后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实权掌握在首相手中,国王只是国家的象征。当然这三个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都有参议院(上院)、众议院(下院)组成的国会对行政权、司法权进行制衡,即所谓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国家,这种制度不同于“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家。


SirJanzen


美国、德国、英国都是当今世界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我们会发现,三国领导人的称呼不一样。美国的最高领导人称为总统,德国的最高领导人也称为总统,英国的最高领导人称为英女王。虽然德国和美国的最高领导人都被称为总统,但是总统和总统之间又不一样。其实这三个国家分别代表了西方比较常见的三种政治格局。以美国为首的总统制共和制,以德国为首的议会制共和制,和以英国为首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就政治制度的本质而言,这三种政治制度没有根本区别,三种制度都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这三种资本主义政治制度都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原则,都是西方的政党政治,都是在宪法规范下的政治制度。这三种政治制度的区别就在于谁的权力更大一点,谁在政治活动中有更多的话语权。

我们先来说一下美国的总统共和制。

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式。

总统共和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总统掌握行政权、国会掌握立法权、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国会(议会)都由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国会和总统分立互不统属,而且相互牵制。根据宪法规定,政府官员不能兼任国会议员。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总统掌握全国的武装力量。总统有权利组织内阁,内阁的阁员对总统负责。在美国一般不叫内阁,而叫国务院。国务院的首长叫做国务卿,国务卿也由总统任命。美国总统掌握美国的行政大权。总统不对国会负责,而是对选民负责。国会不能迫使总统辞职,也不能迫使政府解散。当然如果总统有违法行为,国会可以根据法律对总统进行弹劾。议会也不对总统负责,也只对选民负责。总统可以否决国会的议案,国会也可以利用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推翻总统的决议。虽然总统可以任命政府官吏,但是均需国会同意。美国总统可以任命最高大法官,但是也需经过国会同意。虽然总统任命最高大法官,但是总统并不能干预司法而且大法官并不对美国总统负责。大法官一经任命除非违法否则为终身制。如果总统有违宪行为,大法官可以领导最高法院对美国总统进行弹劾。

由此可见美国政治制度虽然是三权分立,但是美国总统在行政中明显占据优势。美国的总统的权力非常大,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军事大权、对外宣战的权力等。美国总统掌握了国家实权,美国总统拥有实权。

我们再来看一下德国的议会制共和制。

议会共和制是指议会居于国家的政治中心地位,并通过议会来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内阁的权力减弱,其权力不仅受到宪法的限制,而且受议会制定的法律以及议会的限制。议会共和制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一种形式。

在议会共和制度下,国家元首为总统,由选举产生,并且有一定任期。总统虽然是国家元首,但是总统并没有实权。国家的实权掌握在总理手中,议会是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内阁掌握国家的行政权力。政府内阁不是由总统产生,而是由议会产生,内阁或政府对议会负责任。议会不仅在政治活动中占据中心位置,议会还是全国最高的立法机关。议会一般采用两院制,每个国家的具体说法不一样。德国的两院议会分别为联邦参议院和联邦议院组成。两院中掌握实权的是联邦议院,拥有最高权力。联邦议院的一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联邦议院参与国家立法,参与总统选举,参与总理选举,监督政府工作,监督法律执行等权力。

德国的政府为内阁,议会将行政权授予内阁,内阁掌握国家的行政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因此内阁向议会负责。内阁会议掌握国家最高决策权,实行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内阁会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内阁总理。内阁的首脑为内阁总理,内阁总理是德国的政府首脑。由于内阁和内阁总理掌握了着国家实权,所以内阁总理在德国有特殊的地位。内阁总理在宪法允许范围内实行行政大权,拥有组织内阁的权力,任命政府官员的权力。此外内阁总理还可以决定政府的内外政策。如果遇到战时状况,内阁总理还要兼任武装部长,指挥军队作战。

如果内阁和议会出现了分歧一般是两种情况。议会可以对总理提出“不信任案”,驳回内阁的决议,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解散内阁,重新选择内阁。总理也可以提请联邦总统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选举出新议会。在德国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最后我们最后来看看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是世界上最典型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英国的政治模式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和德国比较相似,都属于议会政治。英国在国体上属于君主制,英国女王是英国的国家元首,代表英国的形象。但是英国女王几乎没有任何实权,其作用和橡皮图章差不多。英国女王和德国总统的权力差不多,对外主要是礼节性,不过英女王不需要选举产生,由世袭而来。

议会不仅是最高权力机关,还是最高立法机关,议会分为上院和下院,其中掌握实权的是下院。下院的议员由选举产生,议会只对选民负责人。议会选举产生政府首脑,组织政府称之为内阁,掌握国家权力。由于议会产生内阁,所以内阁对议会负责。内阁由议会中占据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内阁首相一般由多数党的党魁担任。由首相组成内阁,负责国家的具体行政。一般情况下内阁成员与首相共进退。

英国首相是英国的政府首脑,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如果内阁不被议会支持,那么内阁就要集体辞职,然后由议会组成新的内阁。当然内阁也可以提请国王解散议会,重新选举议会。英国议会和内阁首相经常出现矛盾,有时候首相辞职,有时候议会解散。最近一次议会和首相发生矛盾在2019年。由于英国首相在脱欧问题上和议会的意见不一致,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提出请求,要求关闭议会一段时间。8月28日,英国女王通过了鲍里斯约翰逊的要求,英国议会从9月的第2周开始一直休会到10月14日。这一次只是关闭议会,并不是解散议会,英国历史解散议会的情况不多,首相辞职的情况倒是不少。鲍里斯约翰逊竟然这么做,看来鲍里斯约翰逊英版“特朗普”的名字不是白叫的。


依稀说史


德国,英国和美国虽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但是其政体是有很大区别的。

德国实行的是总理共和制,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美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共和制。

先从美国说起。



美国实行的三权分立制度是世界上最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资本主义共和制度。美国的建国之初,根据卢梭和孟德斯鸠的思想创立了美国的基本宪法。即人民主权即社会契约论,美国在建国之初就树立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原则。所谓三权分立及总统控制行政权,最高法院控制司法权,国会控制立法权。

美国总统作为美国内外的最高首脑,对内掌控行政权,对外掌控外交权。在军事上,美国总统是军队的最高首脑并掌控军队的指挥权,由于美国总统的权力很大,因此被称为“帝王般的总统”,在司法和立法上,美国总统可以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在立法上,美国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如果美国总统否决了国会的法案的话,法院会被打回国会重新审议,如果超过2/3的议员同意法案,则法案会继续通过,总统无权再次否决。



总体上看,美国总统在所有资本主义政体中的总统里,属于权力很大的一种,因此,美国总统也是,最有代表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元首,世界上各个模仿美国,建立本国政体的发展中国家,其总统都以美国总统作为模仿对象。

英国首相与美国总统不同,英国首相是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代表。



首先英国首相并不是国家元首,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国王,这点与泰国和日本是相同的。泰国和日本都是首相掌握实权,但国家元首的职责由封建国王来履行。而英国首相与美国总统的最大不同是,美国总统有固定的任期,而英国首相没有,美国总统由全国人民直选产生,而英国首相是政党制度的产物。

美国总统四年一任,最多连任两届,每一次,由全国范围内进行全民选举,得票多者成为美国总统。而英国首相则不同,英国首相是由人民间接选举产生的,英国首相是由英国议会内多数党的党首担任的。如果一个议会在英国的下议院内获得多数为止,则该党的党魁自动成为英国首相。所以英国人民并不会直接将票投给某个首相,他们只会将票投给某个政党。



从权力上讲,英国首相跟美国总统的权力相比之下还是要稍稍弱一点。英国首相并没有履行国家元首的权力。而且英国首相更多的是分担给整个内阁,首相在竞选成功之后将会任命自己的党内重臣组成内阁,英国的决策,更多的是以内阁为核心而做出的,至于美国的幕僚制度是很不一样的,英国的决策更多的是集体智慧,而美国的决策更多的是幕僚提供给总统建议,由总统一人定夺。

实行英国这样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也有不少,比如丹麦,日本,泰国等等。当今世界,还有君主的国家大多数处于君主立宪状态,这些国家的首相,是事实上的,国家领袖只不过不履行国家元首的义务而已。

在三权分立,共和制与君主立宪之爱,还有一种特殊的政体,德国式的总理制度。



所谓总理制度是指国家有国家元首,也有国家总理,国家元首履行元首的义务,但没有实际权力,而国家总理掌控国家的一切内政外交实权。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总理制,比如德国,印度,意大利,以色列等。这些国家都有自己的总统,作为自己的国家元首。但是实际上的行政大权都掌握在总理手里。有一个误区是很多人以为印度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实际上这个是一个天大的误会。1947年印巴分治以后,印度就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了,印度的国家元首是印度总统,印度的确是有总统的,他履行了印度国家元首的义务,只不过印度总统被提及的概率很低,以至于一直有人相信印度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

实行总理制的国家,与总统制不太一样,总理,类似于首相,掌实权,但不是国家元首,这也是分权思想的一种体现,即国家领袖不是国家元首,国家元首,不是国家领袖,互相掣肘,以防止独裁者的出现。


小约翰


概括英国,德国,美国,政体比较,

英国是君主制国家,本质是议会君主制,主要是两党制。同时带有混合色彩的政体,最高立法权属于议会,议会多数派领袖组织内阁成员,向议会负责,不向女王负责。觐见女王只是形式上。因首相就是议会多数派领袖,因此首相集行政权立法权(间接控制议会)于一身,因此具有混合政体色彩。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多党派,首相由议会产生,向议会负责,总统和女王一样是虚君,没有实权。不同的是,德国是多党派联合执政,并且是单名一轮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的混合选举制度,因此,更能从广泛意义上表达公意,同时还避免了多党派的低效率。这一制度成为德国出口的标签产品。

美国,总统共和制,两党制,利益趋同。与德英不同在于,严格三权分立,总统,国会,法院,三家平起平坐,宪法上平等地位。同时互相有保障自身独立性的法律权力,每一家无论做什么都需要另外两家沟通协调配合。国会和总统选举分开,各选各的,总统选举成功是最高象征。总统有真正的实权,不像英国首相还得向议会负责,总统不需要向国会负责。

政治格局。目前来看英美应该是一个格局,德国与欧盟是一个格局,两大集团关系微妙。主要是世界经济,军事,战争,恐怖主义的因素导致的。英美经济速度放缓,压力山大。



知者乐水759


英国是家长下的保姆管家制,英国的家长是女王女王是主人,首相带领一帮管理团队,这个管理团队要能够帮到女王必须在议会选举中胜出,议会落选首相 滚蛋。看看英国人还是满有风度的。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公司制,最初美国由十三家公司组成是十三家独立的领地具有准国家权力,现在发展到五十个州。美国就是由这些独立的公司合资组成的大集团公司,每个州有独立的立法权税收财政权,有独立的警察保安体系。美国三权分立,行政权立法权法院执法权相互不干扰。美国总统是公司总裁代表国家形象是元首拿到行政权依靠国务鸡到世界各国喊话是最不称职的一套班底,不问国内事专门对世界指手划脚。美国立法权是议会自由选举分上下议会,上议院权力大人员成份相当我们政协委员实打实权力极大,下议院即众议院相当人民代表委员,它们工作辛苦也有休会时间,法院是独立判决,法院的头头由总统与议会共同决定,给了总统面子有优先提名权和我们大同小异,总之美国是各各公司组成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面又有众多子公司,什么中央情报局联帮调查局国土安全局军事情报局全是干实事的局。德国的政体很简单就是你选那伙 厨师来做饭


手机用深喉


德国总理制,

是国家有个总统,基本没啥权力除了任免总理,总理可以组阁行政,总统可以发布战争状态,宣战,可实际上德国作为战败国基本没有宣战权,所以就虚了。

德国总理制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二战前,兴登堡总统配希特勒总理。

俄罗斯有段时间也是总统总理制,叶利钦总统普京总理,

德国的总统制理论上有任期,实际上差不多是荣誉终身制,老到退休,才换人,兴登堡总统就是高龄荣誉。

英国首相制也是国王是个荣誉摆设,首相打理行政,比德国更多些封建残余,就是王室世袭。

美国是总统制四年一届,干得好,干,干不好,换,反正有啥不满都可以推卸给上届总统,所以美国无所谓政变,顶多忍四年,就可以寄希望于新总统,

美国政客政治短期行为多,寅吃卯粮,不管不顾,胡说八道四年一小乱(大选)两届之间完全可以互相推翻不要脸。国家级赖账。

论政治甩锅和不负责任,首推美国四年总统制。就完全不需要要脸。反正四年换张新脸,啥都洗白了。

这种政治体制与资本主义经济周期相适应,一个周期八到十年,一届任期正好半个经济周期,处在正半周一套政策,处在负半周一套政策,两届互相不怕打脸反水。

经济增长,饱和,衰退,复苏。正好对应两届对着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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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国情,也将采取不同的制度。美国,英国和德国,都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了西方式的民主制度。然而,这三国的制度,存在很多不同之处。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同时也是共和制。德国也是联邦制,但其权力中心在议会,也被称作议会制共和国,与之相反的美国,可以称作总统制共和国。英国和美国,德国存在很大的区别,英国是君主立宪制政体。这种政体,有别于共和制,因为存在君主,但权力中心在议会,也可以看作议会制国家。

(美国国旗)

美国和德国之所以建立联邦制,是由历史因素决定的。美国在独立之前,曾是英国的殖民地,但不是一整块殖民地,而是由13块殖民地所组成,可以称作“北美十三邦”。后来,美国的建国者,宣布组建一个“永久性的联邦”,这诞生出合众国概念,所谓“合众”中的“众”,指的就是各个分散的“邦”。这也就是说,美国在建国之初,缺乏建立统一中央集权制度的条件,采取联邦制,是保持团结的唯一选择。

(德国国旗)

德国的情况与美国类似,在统一之前,也类似于一个联邦,最开始是在”神圣罗马帝国“的框架内,这个帝国,有人称其“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这就说明,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国家,其内部是各自为政。19世纪,普鲁士实现崛起,成为德意志地区最强大的邦,后来组建“北德意志邦联”,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德意志帝国。然而,在1871年颁布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却明文规定“帝国是一个联邦”,这说明德意志帝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帝国,皇帝是各邦的领袖,实际意义是“联邦主席”。1918年,德意志帝国崩溃,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德意志国”,这也是一个联邦。在“二战”结束后,德国陷入分裂,分别建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并于1990年再度统一,国号依然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英国国旗)

美国和德国都设有总统,但德国的权力中心在议会,内阁总理掌握实权,总统属于象征性职位。美国的权力中心是总统,总统是美国权力最大的人,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因此,美国不存在总理这个职位,总统和总理属于同一人。相比较于英国,美国和英国的情况不同,英国掌握实权的人是首相,国王也是象征意义,这也是君主立宪政体的主要表现形式。英国和德国的情况类似,议会是权力核心,内阁都对议会负责。

文 / 图维坦


图维坦


一般说来着是议会制和总统制的区别,但是德国的总理制和英国的首相是还有差别。

议会制是议会的议员们选举和罢免总理或者首相,总理或者首相是掌握着国家行政权力的核心人物,国家元首对此无权干涉,不管是德国的总统还是英国的国王,虽然说他们可以签署任命首相或者总理的任命状,但是这个任命状都必须是议会提出的,他们也根据同样的权限接受总理或者首相的辞职。究竟是谁能当首相或者总理或者谁当不了首相或总理,都是指望着议会投票决定。议会只要通过不信任决议,总理或者首相就得收拾包走人去向国家元首提出辞职。看起来仿佛一样吗?不对,还是有差别的。

德国和英国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德国是民主共和制,而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德国的国家元首是一个由选举产生的总统,而英国的国家元首是世袭制的国王。差异就在于,德国国家元首的选举是德国的议会和各个州议会按照比例代表制组成的一个选举大会选举产生。

而根据德国的宪法和政党制度,总理当然是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派首脑人物担任,那么总理完全可以运用自己的政治影响力,让自己所属的党派议员以及各个州议会中自己党派的议员去选举某人作为总统。英国首相可是办不到这一点了。

至于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总统不光掌握着政府的一切权利,更重要的是总统和国会都同时是经过全民投票选举产生的。国会只是能够审核和批准总统提出的政府预算以及高级官员任免决定。换一句话说,美国的国会可以制约总统,但是不可能决定总统人选,只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去弹劾总统。


千里岩


从本质上来讲,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只有两种,既:议会制和总统制。至于英国首相和德国总理,其实都是一回事儿。

咱们先说议会制,议会制又称内阁制。其特点就是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高度重叠,国家议会即是立法机关,又是行政机关。

当然这解释只是方便大家理解,其实议会制国家中的正式行政机构叫“内阁”,内阁的最高长官称之为“总理”。例如:德国总理、意大利总理、以色列总理,这些国家的总理就是本国的实际最高领导人。

(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

不过在议会制国家中,内阁就是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执政党)组成的,通常情况下,内阁总理就是由多数党党魁出任。

例如在德国的议会选举中,“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获得议会的多数席位,成为德国联邦议会的多数党和执政党,那么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的党主席默克尔就出任了德国总理一职。

因此在议会制国家中,一个党派如果获得了议会大选胜利,那么这个党派就将同时控制立法权和行政权。所以内阁和议会是共进退的,内阁总理只对议会负责。

不过要说明一点的是,在议会制国家中也是有总统的。并且在法律上,总统还是名正言顺的国家元首,地位要高于内阁总理。

还是以德国为例,虽然我们在新闻中最常见到的人物是德国总理默克尔,但德国也是有总统的,德国现任总统叫施泰因迈尔,他是通过全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在理论上对总理进行制约。只是在议会制国家中,总统都是虚位元首,没有什么实权而已。

至于英国、荷兰、丹麦、日本这些君主立宪制国家,它们其实也是血统纯正的议会制。只不过是将国家元首从总统换成了国王或者皇帝,在其他的方面上没有任何区别。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会见到访的德国总统施泰因迈尔及夫人,伊丽莎白二世和施泰因迈尔都是英德两国的国家元首,但这二位也都没啥实权,无非就是出席下礼节性的活动)

例如日本首相产生的流程,跟德国总理产生的流程是一模一样的,都是议会多数党党魁出任首相或总理一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在议会制国家中,只要总理(首相)所在的党派一直控制着议会,那么这个总理(首相)就可以一直当下去,没有任期限制。但如果总理(首相)所在的党派失去了对议会的控制,那么这个总理(首相)就要下台了。(默克尔已经当了15年德国总理了)

顺便说一下,作为一个汉字国家,“日本首相”一职仅仅是一个非正式称呼,其官方正式称呼叫“内阁总理大臣”,也是叫总理的!

所以说总理和首相都是一回事,甚至在有些君主立宪制国家,我们仍称呼其内阁长官为总理,例如泰国总理。

说完议会制,我们再说一下总统制。

总统制是比较好理解的,顾名思义在总统制国家中,总统是本国政坛的一哥,总统即是国家元首,也同时掌握政府实权。

在议会制国家中,总理和总统是都有的(立宪制国家中的总统由君主代替)。而在总统制国家中,同样也是有总理的。但是在总统制国家中,总理一般都是由总统提名任命的,属于总统的管家,替总统打理内阁事物,总理对总统负责而无需对国会负责。

而且在极个别国家中,总统的权力极大,甚至都不设总理。例如美国就没有总理一职,美国总统即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内阁事物由总统直接管辖。(美国总统在政府内部是非常强势的,只有独立于政府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才能对其产生制约)

不过没有总理的协助,总统的工作就太过繁重了,因此美国设有国务卿一职,国务卿兼有总理和外交部长的职能,帮助总统分担些政务。

是的,没错,美帝同样没有外交部长,确实有点奇葩。美国外交部长的活儿基本上都是让国务卿给干了。

如果你实在不明白议会制和总统制的运作模式,那您只需要知道,议会制和总统制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由总理(首相)说了算,而后者是由总统说了算,明白这点就可以了。


千佛山车神


美国、英国、德国都是资本主义强国,但是他们的国家元首的名称却不一样,美国是总统,英国是首相,德国是总理,这是怎么造成的呢?这样的政治体系和格局与国家的历史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呢?我们就诸葛国家来分析一下。

美国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政治组织形式是总统制共和制,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最高行政首长,海陆空最高司令官。美国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体制和两党制的政党体制。美国总统行使行政权。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总统制是区别于议会内阁制的政治体制,特点是总统是政府行政首脑,行政机关从属于总统而非议会,总统独立与议会之外,由选民直接或者间接选举,只向选举人民负责,不必对议会负责。

这种体制的优点是在总统的任职期间,不必担心因为政见的不同而被弹劾,保证了在执政期间政策的顺利实行,在立法、司法权的相互制约之下,总统完全掌握行政权力,行政机关可以提高运作效率,顺应国际形势的快速发展。

缺点就是,当议会中反对党占据多数的时候,就会因为个别问题僵持不下,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掣肘,2019年初美国政府因为修墙问题迟迟得不到议会拨款而关门,对美国社会造成极大地困扰。

当前世界上实行总统制的国家除了美国,还有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墨西哥、阿根廷、智力、巴西等,是世界上最常见的政治体制。

德国

德国是议会制共和制的国家,实行的是内阁制,由选民选举产生联邦议院议员,由议员选举总统和监督政府,特点是公民吧行政权和立法权交给议会,议会又把行政权交给以内阁总理为首的内阁政府,联邦政府的存在是以议会的信任为条件的,议会最大的权力是对联邦总理提出“不信任案”。

德国也有总统,但是总统知识国家名义上的元首,实际行政权在内阁总理手中。内阁制总理需要对议会负责。目前世界上内阁制的国家有德国、奥地利等。

英国

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英国国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总司令,在形式上有任免内阁首相、各部大臣、海外总督和各神职人员的权利,但是实权在议会内阁,议会由国王、上议院、下议院组成。

英国的内阁制,上议院一般由世袭贵族组成,不需要选举,下议院需要选举,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出任内阁首相,首相再任命政府官员。首相及政府需要对议会负责,接受议会监督和质询,如果政府提出的议案未通过议会,就可能面对议会的不信任动议,这项动议一旦通过,就可能迫使首相辞职或者解散议会重新大选,在下议院中拥有较多席位的政党可以组建一个稳定的政府,但是一个取得微弱优势的政党组成的政府,就可能比较脆弱。

像这种君主立宪内阁制的国家还有很多,就包括了我们的邻国日本,还有瑞典、丹麦、西班牙等国。

不管每个国家采用的是怎样的政治体系,都是由具体国情和复杂的历史背景演变过来的,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有着自己的先进性和优缺点,不必向某些国家那样,动辄去指责别国的内政,只要是利于国家发展的制度,就是先进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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