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領導要求在我談妥的銷售合同上籤他的名字,我該拒絕嗎?

職人陳述


1、看公司績效管理制度

2、合同蓋章生效。籤誰名字次要的

3、銷售最大的價值是什麼你要搞明白,客戶只認你,老闆也得對你另眼相看。


富滿滿


先用“假如“造一個句:假如,假如我是這個公司的老闆的話,我一定把這個所謂的領導給斃掉!(這不是正不正能量的問題,現實就是如此!刻意迴避現實,一味地歌功領德粉飾太平,這在我看來,實在是有誤這幫初入職場的毛頭小夥子們)

憑什麼我風雨中來來去去苦命地奮力爭取到的勝利果實要分一杯羮給這個王八羔子的領導?!但現實是你胳膊擰不過大腿,你小命被你領導攥得死死的!你只能從了吧,簽上你領導的名字!

這年頭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這無可奈何也!

話說分公司一年一度的“年度優秀員工"評選又下來了。在所有員工三十九人中,指標只有一個,至於花落誰家,其實大家心裡很明白,還不是經理一句話,經理給誰就給誰,反正總公司又不知道!

我們公司的這個“年度優秀員工“今年出其不意地落在了年過六十的張老頭身上了!別看平時張老頭一副唯唯喏喏的好人樣子,可在這個“年度優秀員工"的指標上,張老頭也著實下了點功夫。

張老頭的頂頭上司小林近期因為手頭有點兒緊,加上房子掛了很久也無人問津,這不,小林就私下問張老頭,看張老頭在銀行的兒子能不能擺點兒錢給小林渡渡難關。小林說大概也就七八萬塊錢,如果行,這“年度優秀員工"十之八九就是你張老頭的了。

張老頭的上司小林也說了,他小林負責向經理“強力"推薦張老頭,應該問題不大。無非也是意思意思一下經理,給誰不是一給呢?況且老張頭不擺些錢,這老張頭往後的日子也不好過,甚至有可能會有滾蛋的危險!

幾番權衡利弊後,老張頭終於如願以償了,而小林也渡過了難關,經理也嚐了點甜頭,只是其他員工紛紛私下表示不滿,但有何用呢?也只能忿忿不平而已,權當竊竊私語了!

老張頭去享受“年度優秀員工"的十二天帶薪假期了,當然還有一萬大洋的獎金了!

故事情節不同,但結局往往一樣!你的功勞不是你一個人的,你得給點兒你的領導,吃獨食的話,你就會很難看!

職場中,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否則,你會很孤獨!


泯然眾人焉


不該拒絕。

理由如下:

1、一般情況下,制式合同上面,甲乙雙方至少兩個人簽字,第一談判人,第二就是直接上級,逐步簽字無可後非;

2、若只有一個人簽字地方,你最好想把你的名字簽上,再呈報上級領導,一般上級領導簽字後,會蓋章生效的。

總之,不要在合同上只體現你一個人的名字。

合同一旦蓋章生效後,就是一種契約,就具備一定的法律效力,沒有問題就好。一旦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損失或者進行法律維權訴訟的時候,就成為一種證據,也就是說,簽字意味著責任,上級簽字,意味著已經經過審核,所以不要在這種情況下跳坑。

一旦明確表示拒絕簽上級名字,那所有的法律責任就只有你個人承擔了,到時候上級直說一句話,不知道銷售合同條款,就把你推進火坑了。

再者,作為上級,有權知道,下級所簽署的任何協議條款合同等法律文書。

希望能幫到您。


西安異鄉人


不要聲張,默默地保存好了證據,到時候可以自由轉圜,進可以升職加薪,退則無須為別人做替罪羊。


冰魂003


你聽說過疫情復工企業,地方稅收按電費推所得稅的麼?不公平的地方多了!我們沒能力鬥得過他們,儘量和他們說情況。。。


晨起樂聲


可以說你這位領導屬於典型的愛搶功勞死不要臉的人,我覺得你不讓簽上他的名字估計他下次會找你的麻煩,因為他就是個無德的人,想辦法調離他,第一次如果你簽上他的名字純粹撈個成績而實際獎金卻不拿倒還可以理解,因為領導想撈政績往上爬,如果是簽上他的名字為了佔用該你的獎金,也得看他拿的比例,如果比例在你可以認可範圍也就算了,比例你不認可那就不行,哪怕與他鬧翻也無所謂,因為談份合同你付出了辛勤勞動,他卻想坐享其成那不行,這種情況一般不要發生第二次,實在不行就揭穿他的醜事或申請離開這個領導或單位,因為你不值得與這種人共事。


韓國漁


不是法人或委託人,籤合同也沒效力的。那這筆生意咋辦?奇怪的是提問者,這種基本常識應該懂啊?


用戶8444213600509


誰的名字其實不重要,偶爾一次讓給領導也是可以的,可以獲取領導的信任,成為自己人,如果她是比較大的權限的領導,找你談這個問題那就是對你的信任,但是要注意一個核心問題,領導要合同可能是為了業績,在他老闆那裡增加份量,但是提成他一定會順給你,他要名你得利,如果他是錢和名都要,那這個人是垃圾,不值得追隨。


精英人力資源管理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這是職場常常遇到的一個問題,部分領導勝則爭功、敗則推責。

關於如何處理,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可同人而語。

首先,要考慮領導的為人,其次,要考慮自身的實力,最後要考慮勝負的概率。如果拒絕後,有能力處理好與領導的關係,保證自己可以在單位可以生存下去,或者是這次銷售獎勵足夠多,自己拿了獎勵就辭職,那麼可以拒絕。如果拒絕,自己在單位無法生存,而且還不能辭職,那麼就不要拒絕,儘量與領導談條件,爭取利益最大化。

處理職場問題,要理性分析利弊,切忌感情用事。


80後有感


你好,如果你是剛到這個公司工作領導又是第一次要求這麼做,那麼建議你不要拒絕,職場的事情可能遠遠比我們想象的要複雜,先觀察瞭解一下這位領導的人品如何。也有可能領導有什麼難處又不方便說,你的不拒絕領導會記在心裡,日後可能在工作上會對你有所提拔。

如果是你已經在這家公司工作很久了,並且清楚領導的為人,領導又是多次要求這麼做,那你就該拒絕,維護自己的利益,哪怕離開這家公司丟了這份工作也並不可怕,因為跟著這樣的領導沒有未來。

以上是我給的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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