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法學生在哪實習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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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本本分分地修完了學校塞給你的那些法學課程,成績中等以上,保持著一個年輕法學生應該有的上進心,且:你的親人和密友當中沒有法律界人士,你對法律界的認知來自傳媒和文化作品。那你符合80%法學學生狀態。那麼:如果你是很謹慎和善於謀劃並且有能力和資源做到的人,實習工作作為你個人職業規劃的開端,需要根據你自身閱歷、性格、經濟需求、專業水準等量身定製。如果你不是,或者你實際上不是,那這個問題只是關於如何消除在脫離社會的象牙塔裡通過模擬遊戲練習3年以上社會學類基本技能後對自身實際專業水準缺乏準確評估而出現的潛意識不安狀態。簡單點說就是,隨緣。所以,下面廢話大概分兩部分:

一、左手法院右手律所他們是這樣的:【環境】法院:有著所有公務機關應該有的特色,但比起政府部門略微淡一點。雖然“去行政化”是所有熱衷司法改革的人最喜歡的字眼,但保留基本的官僚行政構架是工作需要。表現就是幾乎所有的事情都有一套“行政規矩”,超越規矩的事在系統裡行不通。這一點保護了工作嚴格的紀律要求,對實習生而言,只要摘掉偏見抱著虛心的態度學習,很容易掌握並且可以舉一反三。以後很有用。

律所:同合夥人有很大關係,個人所和小型所有很強的個人風格,大型所比較偏外企文化,行政構架標榜乾脆利落,實際因偏向實用主義而更兩級分化一些。表現就是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規矩。實習生可以學習宮鬥,精髓就是實用主義了,一切都可以推翻,一切都可以逾越,手段永遠為目的服務,如果你能看懂的話。要麼只是學會律所辦公系統,但換一家所就要從頭學。

【專業氛圍和水準】法官:專業性87分,比較平均,每個法院基本都有99+的高手坐鎮審委會,但最差不會掉下80,這是法院(檢察院)系統及格線。一方面他們案子很多,菜鳥在這種暴力式工作強度下也會熟能生巧,另一方面法院行政構架確保了辦錯案的法官會被篩選和邊緣化,轉為後勤。司法改革後這一部分人更可能直接被淘汰出局。而法官又不會像律師辦錯案子了把責任推給法官找下一個客戶就可以,所以他們學習動力很強大。

律師:80%在20分徘徊,而另外5%在95+,總體兩極分化。只是,因為律師中的高手(賺得到大錢的那些)必然超出法官平均水平,而且宣揚這種實力本身就是最好的營銷,所以很容易給法學生們造成某孤立無援的律所大大隻身辦案,一審二審再審華麗麗虐完三級法院眾法官的傳奇印象。至於傳奇大大是否有意收你為弟子。。。如果你是確保你有人舉薦並且能跟對人並且他願意帶你,可以,但請忘了那個傳奇。

【工作內容】

法院:提供最多的實習崗位是書記員,如果你高分通過主要法學課程或者有研究生文憑且為人正派,也會給你判決書練手。普通民事業務庭的書記員是法院工作強度最高的崗位,大量程序性事務,適合迷戀暴力鍛鍊法期待短期速成一招打通任督二脈的種子選手。好好做,少林掃地僧也未必有這種職業尊榮感,你會瞬間體驗到三年模擬社會學訓練在三週工作實踐面前赤裸裸滴暴露其豆腐渣工程的本質。

題外話:以前書記員是成為一名法官的必經之路,目前那些90+的資深法官都有5-7年的書記員經歷。後來改革中書記員崗位改為聘用制,導致書記員整體質量大幅降低,相應地法學生也對這一崗位實習略有微詞。但實際上,1-2年書記員將是你法官生涯最紮實的起步,沒有二選。

律所:一樣的做案子,但大型所里程序更嚴格,要求標準更高,部分高端崗位涉及外語能力要求,這些在法院裡不常見。另一個不同於法院的是,律師們更多團隊合作,法官們都是個人承包。相應地,除了在法院或者律所伺候複印機之類,你在律所更能見習到大大們如何交流意見、遊說觀點、組織包裝、忽悠客戶(褒義地)。再一個不同,任何一個案子(訴訟業務)有法官角度和律師角度,法官角度傾向於判斷,律師角度傾向於組織和經營,從思維上來看,比起法官的實事求是,後者需要更靈活和更嚴謹的假設推理。如果你是嚴格的法條主義者在律所你可能面臨價值混亂,請默唸實用主義,然後投身其中。


數學壓軸陳老師


當然最理想的是找對口的單位實習比較好。

首先,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

其次,大型企事業單位的法律事務部門。

找對口的單位比較難,要提前聯繫,多種渠道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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