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條註明“利息二分”,應按年息或月息還是按無約定計息?

沙漠胡揚


肯定是月息2%啊

根據民間交易習慣,利息約定“x分”、“x毛”都指的是月息,分、毛都是相對於1元錢付多少月息。隨便大街上去問100個人,除了不知道啥意思的,但凡懂點借款常識的都知道啥意思。

你去問100個法官,100個律師,也沒有一個人會說這個有爭議。

而民間交易習慣是可以成為合同內容的。法律也明確規定了,對合同約定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目的、交易習慣等確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釋。


家何處


如果借條註明“利息二分”,應按年息或月息還是按無約定計息?

最高院審理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如果借條註明“利息二分”,那是應按年息或月息還是按無約定計息。這種情況是否屬於約定不明?若按照約定不明來認定,那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就應當按照沒有約定利息。個人認為,這種情況並非屬於利息約定不明,而是利息約定有爭議。畢竟,不管是從借條的訂立基礎,雙方訂立借條的意思表示,以及從其他行為習慣或民間習慣來推定,都難以否認雙方存在借款事實,存在借款利息約定的事實。對於這種情況,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具體的認定必須要到個案去分析,從借貸雙方的關係、借貸次數、借款人支付利息情況、民間借貸習慣等綜合認定。若從交易習慣及經驗法則來看,這個兩分應當認定為月息兩分更為恰當。


葉律師


首先,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分為有息借款和無息借款,是否有息要根據借貸雙方的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沒有約定利息。

其次,如題,借條上面註明了利息二分,有明確的“利息”兩字,並非屬於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問題,僅是沒有明確利息是按月還是按年。

最後,利息二分是年利還是月利,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探究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息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息,但年利率不得超過24%,約定的年利率超過36%的,超過的部分無效。

綜上,結合銀行利息、交易習慣、民間傳統做法以及法律規定,利息二分應認定為月利息兩分為宜。


上海高律師


“利息二分”肯定是指月息2%,一年下來就是24%。

首先不能認為是無約定利息

因為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沒有約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張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見如果按照無約定利息理解,出借人就不會得到利息了。但明明借條上約定了“利息二分”,所以不能按無約定利息處理。

其次也不能認為是利息約定不明

如果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也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比如借條上寫明“借款人應支付利息”,那利息是多少,這個就算約定不明。

“利息二分”按照民間借貸的理解,就是月息二分

簽訂借貸合同,雙方應該是討論過利息的,也就是說雙方對“利息二分”是心知肚明的,不能為了賴賬,就揣著明白裝糊塗,非要將“利息二分”說成利息約定不明。

總之,法院應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根據交易習慣來確定利息標準,絕對不能讓而已賴賬的人沾光,那就是鼓勵人們賴賬。


法眼掃描


利息二分就是年利率24%


倪明772


按月利率2%計息,基本無爭議。


周景雲


民間借貸,如果借條上寫有“利息二分”,一般都是指的月息。比如借款一萬元,每月利息二百元,應該屬於高息借貸了。


雨夢7172


借條註明利息2分,一般指月息2分。即1元線一個月付2分錢的利息。即年利率24%,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會是年息或日息甚至無息。


用戶101420042803


一般按月息算


三石成言


按照常理應該是指月利息了,但是你們沒有說明是月息還是年息,這種情況能按照年息計算給你就萬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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