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競爭屬於違法嗎?


惡意競爭屬於違法嗎?

1、侵犯註冊商標的行為。未經商標註冊人的同意,冒用、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生產、銷售商品,這種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

2、行賄交易關聯單位工作人員。通過行賄的方式,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是的優勢,對其他競爭者造成不利影響。

3、通過欺騙、欺詐、虛假宣傳等的方式騙取消費者的信息,誤導消費者進行消費的行為。

4、通過盜竊、賄賂等方式騙取競爭對手的商業機密,利用商業機密打壓競爭對手的行為。

5、通過壟斷的方式排擠競爭對手,讓競爭對手不能參考正常競爭的行為。

惡意競爭屬於違法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四)教唆、引誘、幫助他人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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