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医保“4+7”药品带量采购落地明细


为切实减轻医保患者就医诊疗用药负担,保障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降价的红利惠及于民,太湖医保多措并举落实“4+7”扩围试点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确保了惠民政策落地落细。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太湖县医保部门联合医共体牵头医院做好医务人员“4+7”药品带量采购的医保政策、中标药品目录及使用规范的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知晓政策、宣传政策。利用宣传栏、显示屏及公众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4+7”药品带量采购是继药品“零差率”后,又一项更大幅度降价的药品惠民举措,引导参保群众主动使用带量采购的“物美价廉”药品。

二是预拨专项资金。根据安庆市医保局《关于拨付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预付基金的通知》精神,太湖县合管中心及时预拨两个医共体牵头医院集中采购资金20万元,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医疗机构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到药品采购。

三是开展动态监测。医保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4+7”药品带量采购落实情况及舆情情况进行监测,定期通报采购主体药品的采购进度,对达不到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医保部门还将降低预决算额度。一季度,太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采购21个品种,金额66.06万元;太湖县中医院医共体采购15个品种,金额5.45万元,太湖县两个牵头医院已完成该县全年任务采购量的80%。

四是完善监督考核。太湖县合管中心对“4+7”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使用情况纳入到医疗机构医保协议进行管理,进一步明确违约责任,做到带量采购预付资金与医共体资金分开拨付,同时还将年度采购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紧密型医共体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资金拨付的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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