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年间,有人状告夯轮寺的小尼姑与金华寺的小和尚有奸情

清光绪年间,有人状告夯轮寺的小尼姑与金华寺的小和尚有奸情

清光绪年间,山阳知县胡景云接到一桩奸情案:有人状告夯轮寺的小尼姑与金华寺的小和尚有奸情。这本是一个无赖汉戏弄知县大人的笑话,可胡知县却认为这件事情要是真的,不仅让邑人丢脸,而且有辱佛门,亵渎神灵,那还了得!?胡知县随即丢签捉人。


和尚和尼姑被抓进鼓楼西侧文渠南岸的的山阳县衙大堂后,知县大老爷随即升堂问案。


小和尚是个从小在寺庙里长大的孤儿,胆子非常小。他一见县衙正堂上“明镜高悬”的牌匾,三班衙役的虎势狼威,早吓得两腿筛糠,靠差役拖着他才跌跪到大老爷面前,只是不断低声叫喊:“冤枉!大老爷饶命!”


胡知县一听小和尚喊饶命,等于是招供了?他就立即让衙役给和尚披枷带锁关进监房。旋即又来审问小尼姑。


这位小尼姑岁数不大,她家境殷实,既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又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只为抗婚才到夯轮寺出家为尼。当胡知县问她与小和尚是否有通奸之事时,这位小尼姑不慌不忙地说道:“青天大老爷!夯轮寺,金华寺,两寺隔街(漕运前街,今镇淮楼东路)寺对寺。和尚尼姑本无事,无赖告状是好(hào)事。大老爷应该管大事,拿双才能问奸事。今天升堂是多事,无证审案糊涂事。枉吃皇粮管国事,请还僧尼清白发告示!”


胡知县一听傻了,面红耳赤,只好宣布退堂,放僧尼还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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