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呼噜发生纠纷 法官调解达成协议

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卫艳)同学之间,因为打呼噜发生纠纷。3月2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隰县法院获悉,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9年5月29日6时许,被告王某因原告刘某晚上睡觉打呼噜一事与其发生争吵。当时,王某跳到刘某床上,用手在刘某脸上乱抓,并将其头在床上撞了几下,致刘某受伤。经隰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的损伤评定为轻微伤。刘某于2019年10月28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共计5202.3元。

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两名当事人均为在校学生,且在上学期间。为减轻诉讼活动对他们正常学习生活的影响,达到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法官对两名学生法定监护人入情、入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向原告作出诚挚的道歉,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5000元,当庭给付。

近年来,隰县法院在处理校园案件时,注重从情、理、法三方面出发,倾听当事人心声,化解当事人心结,最大限度地弥合同窗间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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