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司法救助“及时雨” 扶危济困显真情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3月24日讯(通讯员 陈向楠 记者 黄筱菁)近年来,针对被告人虽被绳之以法,名下却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害人因案件导致人身伤害,得不到有效赔偿的现象,武平县检察院积极加强日常工作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提高检察机关扶危济困的效率

日前,武平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洪小东走进位于武平县城某小区的受助人林先生家中,现场回访起司法救助开展后林先生一家人工作生活的恢复情况。

林先生原本以夜间烧烤为生,靠着好手艺攒下的积蓄,在武平城区交上了新房的首付,一家四口日子越过越红火。但去年3月10日凌晨3时许,刚收摊的林先生和家人被一辆突然冲过来的小车撞倒,妻子当场死亡,孩子脑部受伤,林先生多处脏器受伤,切除了部分脏器。

经武平县检察院调查核实,林先生鉴定为重伤二级,一处八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这场车祸还导致他的烧烤生意停业,房贷店租无处筹,孩子成长教育无保障,家庭经济极度困难。另一方面,肇事者系酒后驾驶,所能理赔的能力有限。检察机关了解到实际情况后,一场涉及县市省的三级司法救助随即展开。

“知道我车祸后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检察官主动找到我们家了解情况,帮忙申请司法救助金,我心里面很感动。”受助人林先生说。  

“我们的职责所在,就是通过国家的司法救助来帮助这些经济上没有得到赔偿的被害人,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能够把家庭、事业好好地经营下去。”武平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洪小东说道。

司法救助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更是检察机关心系群众疾苦、体现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据了解,自武平县司法救助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案源实时跟踪,武平县检察院及时、主动、全面收集核查被害人信息,家庭经济状况等措施,共向32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2.1万元。

“我们要坚持司法为民,继续做好做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本着公开救助、公平救助、公正救助以及及时救助的原则,始终贯彻和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点是贫困户、退伍军人、残疾军人、未成年人这方面的对象,从而为武平的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武平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童贵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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