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司法救助“及時雨” 扶危濟困顯真情

福建日報APP-新福建3月24日訊(通訊員 陳向楠 記者 黃筱菁)近年來,針對被告人雖被繩之以法,名下卻無財產可供執行,被害人因案件導致人身傷害,得不到有效賠償的現象,武平縣檢察院積極加強日常工作排查,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及時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提高檢察機關扶危濟困的效率

日前,武平檢察院一級檢察官洪小東走進位於武平縣城某小區的受助人林先生家中,現場回訪起司法救助開展後林先生一家人工作生活的恢復情況。

林先生原本以夜間燒烤為生,靠著好手藝攢下的積蓄,在武平城區交上了新房的首付,一家四口日子越過越紅火。但去年3月10日凌晨3時許,剛收攤的林先生和家人被一輛突然衝過來的小車撞倒,妻子當場死亡,孩子腦部受傷,林先生多處臟器受傷,切除了部分臟器。

經武平縣檢察院調查核實,林先生鑑定為重傷二級,一處八級傷殘,二處十級傷殘,這場車禍還導致他的燒烤生意停業,房貸店租無處籌,孩子成長教育無保障,家庭經濟極度困難。另一方面,肇事者系酒後駕駛,所能理賠的能力有限。檢察機關了解到實際情況後,一場涉及縣市省的三級司法救助隨即展開。

“知道我車禍後沒有得到相應的賠償,檢察官主動找到我們家瞭解情況,幫忙申請司法救助金,我心裡面很感動。”受助人林先生說。  

“我們的職責所在,就是通過國家的司法救助來幫助這些經濟上沒有得到賠償的被害人,讓他們重拾生活的信心,能夠把家庭、事業好好地經營下去。”武平檢察院一級檢察官洪小東說道。

司法救助是改善民生,促進社會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頭牽著百姓疾苦,一頭繫著司法關愛”的暖心工程,更是檢察機關心繫群眾疾苦、體現司法關愛的“民心工程”。據瞭解,自武平縣司法救助工作開展以來,通過案源實時跟蹤,武平縣檢察院及時、主動、全面收集核查被害人信息,家庭經濟狀況等措施,共向32人提供司法救助,發放司法救助金42.1萬元。

“我們要堅持司法為民,繼續做好做實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本著公開救助、公平救助、公正救助以及及時救助的原則,始終貫徹和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重點是貧困戶、退伍軍人、殘疾軍人、未成年人這方面的對象,從而為武平的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司法保障。”武平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童貴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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