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讓籤自願離職協議,不給補償,沒有籤的人被故意刁難,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有什麼辦法嗎?

壐孖


這個公司的行為明顯是違反勞動法的,針對公司的違法情況,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這個大家都知道。不過勞動仲裁比較費時費力,還有一個大家不太知道的有效方法,就是投訴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

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它的職責是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手續並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我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有權對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他們會立案,然後大隊執法人員到被投訴的公司調查,查明事實後會開具處罰措施:讓公司對不規範及違法行為進行限時整改,嚴重的會罰款。這個親測是很有效的,省時省力見效快。

所以找到你們當地的勞動監察電話,去投訴吧。


上林院


我來說說我曾經的經歷吧,當年在第二家單位學會的狠招,當年我還有3個人被領導無端排擠,讓我們走人,我們幾個人商量,其實不應該叫商量應該叫其中一個狠人給出主意並先帶頭做,我們跟著學,他首先就是績效獎給的低,找任何理由給低,然後這個狠人直接就開始天天耍,天天不好好幹,最後嚇唬我們那個經理,最後動手要拿石頭砸他,嚇的經理賠了2個月的錢外加報銷就走了,第二個狠人看到明白瞭然後開始不好好幹,因為我們是乙方,也屬於外包單位,所以第二個人就開始惹甲方的人,你惹我我就惹甲方,要跟甲方的女領導談戀愛,要跟甲方的男領導彙報工作,嚇得我們經理跟他談,說了,你這幾個月別工作了,就好好待著,天天打卡,什麼時候找到工作什麼時候走,然後這哥們呆了半年走了,然後到了我們的時候,也開始惹甲方,然後我們直接就請病假,在機房或者電站裡不小心摔倒當工傷,後來賠給我們2個月的錢求我們走了,我想說對於人品差的人,你必須比他還狠,當你成為惡人的時候,你會發現,世界上全是好人


毆打iphone優越狗丶


今年三月剛好經歷過,各種威脅,我們屬於文職人員,卻安排我們去外場當搬運工,並且是夜班12小時。公司害怕我們抓住把柄,讓我們當搬運工的郵件通過個人下發,通過領導助理來傳話威脅,說如果不在規定的時間自動起草離職工作流,那麼就去當搬運工,如果不去搬貨,那麼就當曠工處理!曠工三天當做自動離職處理!而且還威脅我們說考勤打卡機的打卡地址會給我們劃到外場去,就算我們天天來公司上班也打不上卡。然後已有身孕的我就這樣被迫離職了,現在待業在家等著娃出生!想過去告公司,但是走訴訟程序個人根本就和公司耗不起!所以我們部門人都選擇了放棄!公司為某物流公司。快遞被搞垮的那家,現在只針對快運業務了!!!!


情緒瀰漫1


正在經歷中,分享一下我的流程吧!公司7月30號通知要關部分店面,讓我們下月1號盤點打包好,人員要麼轉市場部(降崗降薪2000)要麼按勞動法解聘賠償,我們當場提交了要解聘賠償,等我們忙完關店後又告知我們全轉到市場部去(我們5人賠償金10萬左右),讓我們籤崗位調整表,我們也當場籤的拒絕,8月開始我們就處於空崗狀態,每天去打卡坐著(打了兩個半月的dota2),沒有任何安排和溝通,等到10月9號才發我們八月的工資1400元(工資每月20號發,社保倒是按時交),我們就去申請勞動仲裁,工資不按時發放和發放不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和賠償補償金(發了工資才有證據)申請法律援助免費的律師(農村戶口或家庭收入平均不到1600居委會蓋章就可以申請)律師會搞定一切,交兩份解除合同三日內交接工作通知給公司,我就不去打卡上班了,坐等12月25號開庭!


大棋D


作為一個90初,每次遇到類似的問題,我真的都不建議員工去請律師、走仲裁、跟企業鬥,可是我在生活中遇到很多的95後,就喜歡跟公司鬥,可能為了爭一口氣吧。

座標上海,我之前有個前同事,月薪8千,跟公司提離職,公司挽留她,她要求漲薪到1萬的月薪,公司砍了價,漲到9千,結果她一直悶悶不樂就辭職了,下家給了1萬。可是下家是需要加班的,我們公司不怎麼要加班。她朋友圈經常是凌晨三四點才下班的下班打卡圖。

一年過去了,她突然聯繫我說,讓我給她到我們公司重新拿個離職證明。離職證明公司是不補開的,這個沒辦法,我也幫不了她,出於好奇問了一下,她為什麼要離職證明。我才知道,她要跟現在的公司打官司,說公司不給加班工資,她加班800多個小時,但是公司不認可他們加班了,換了一個HR過來整他們,不安排活給他們幹,安排他們放假,只給基本工資。也不辭退他們,就等著他們主動離職。

於是她氣不過,就跟公司打官司了。打官司的過程是怎麼樣的,網上都有,就是蒐集各種證據、找律師、開庭,他們為了把這個事情鬧大,還在公眾號上發了文章。可是他們公司只是一個名不經傳的小企業,又不是網易、華為這種人人都知道的公司,誰會關心這檔子事呢?閱讀量慘淡,沒人關注,他們就去找電視臺,電視臺對他們這個事情也不感興趣。最後,沒有鬧大,可是她越來越不甘心,就一直較勁著,從開始他們有五六個人一起,後來人家陸陸續續去找工作了,就生下她一個人了,她就是誓不罷休,她要企業給她道歉並賠償。

直接說結果吧:我再一次聯繫她時,她已經離開上海回老家了。我估計她可能再也不想來上海了,這個官司還是因為證據不足而失敗了。她在家也沒有工作,後來懷孕了,我也就沒有再跟她聯繫了。

回到你的題目,你就利用這段時間好好找工作不行嗎?公司只是不安排活給你幹,又沒有不給你工資,你為啥就是要對方辭退你然後給你賠償你再去找工作呢?不要較勁,調整一下狀態,重新找下家,這是最實在的辦法了。


吖吖wendy


這公司真夠缺德的,我同事復工第二天被辭退,也是讓寫自願離職,他就不寫,結果給了3個月的工資。你的公司要是就這麼缺德,你就正常打卡上下班,在公司玩吧,反正現在疫情也找不到太合適的工資,不如攪合一下他們,誰也別想工作好。


choice234


首先說,公司裁員,讓籤自願離職協議,不給補償,沒有籤的人被故意刁難,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這麼做,是違反勞動法的,員工完全可以去勞動局申請援助。

我們來看看什麼是自願離職:

自願離職,指的是員工以個人原因提出的辭職,比如“回老家、個人發展、出去創業”等等,這一類的離職,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比如手寫辭職信、或發辭職郵件等)通知公司才行,否則,不辭而別或達不到法定通知期離職的,都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可能還要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

在勞動法的規定上,員工提出自願離職,是得不到公司的任何賠償的。

我們再來看看什麼是裁員:

裁員,指的是用人單位因自身的原因,在法定的特定期間內依法進行的集中辭退員工的行為,是用人單位主動與被裁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法律規定的賠償的一種經濟性裁減人員的行為。

也就是說,一家公司要想裁員,是需要拿出一定的賠償金額的。

2019年10月,韓國三星在惠州的工廠關閉,6000多員工一夜間被裁。

但三星的做法相當地道,值得所有的公司學習:
6000多員工每人贈送一部手機,價值最低3700,最高8000多;
為所有工人多繳一次五險一金;
補發N+3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有些工齡長的工人領到的賠償在10多萬;
退出前半年,三星提前聯繫BYD、TCL等企業,幫員工找新工作。
這麼一通操作下來,不僅贏得了被裁員工的讚譽,自己也羸得了名聲。
很多員工捨不得工廠,甚至懷念員工伙食、生日關懷等福利。
可以說,三星敗退,卻走得非常體面。

而有些企業在裁員時,為了省去那一部分賠償金額,就在形式上下足功夫,比如題目中說的,讓員工籤自願離職協議,把“裁員”變成讓員工“自願離職”,從而就不用賠償了。

這當然是違反勞動法的。

員工遇到這樣的事情,處理起來非常簡單:抱團去當地勞動局,然後把事情原委述說一遍,勞動局會指派相應的工作人員對接,然後他們會依法處理。

只要勞動局介入,公司一定不敢違抗,畢竟勞動局可以對公司進行處罰和罰款,影響公司的招標和貸款。

看企業,和看人一樣,不僅要看其輝煌時,更要看其低谷時。

希望那些既想裁員,又不願拿出賠償的公司,行動之前三思。

以上就是我的分析和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

我是一隻程序猿,獨角獸公司研發部軟件負責人,副業賺錢能手,專注寫職場,講述職場真實故事。歡迎關注我 ,一起抱團成長。

職場猿話


公司裁員,讓員工籤自願離職協議,目的就是讓員工自己離職,公司不需要給補償,所以千萬不能籤這種協議。


公司對不籤自願離職協議的員工故意刁難,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其目的也是為了逼員工自己走,規避經濟補償金。

公司的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如果一定要給公司這種違法行為戴一個帽子,那就是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障‘’。


所謂“勞動條件”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必需的物質設備條件,如有安全和舒適的辦公場所,辦公桌椅,辦公工具,崗位和工作內容等。如果公司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那麼勞動合同約定的辦公條件就不存在了;不給你安排工作,也就是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名存實亡了,也可以屬於“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不管是未提供勞動條件,還是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你都可以以此提出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為了提高勞動仲裁的勝算,我們要保留必要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工資發放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等等能證明你們勞動關係和工齡的資料。同時,你們也要保留公司斷網和不讓你們工作的證據,比如公司領導的談話,斷網的視頻等等,以此作為以後仲裁的證據。

對公司來說,他們賭的是你們熬不起,賭的是你們不能團結。那麼你們一定要正常上下班,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不讓公司抓住你違紀的把柄。同時,你們也要團結起來,收集公司的違法證據,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直接提出勞動仲裁。有條件的話,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諮詢政府部門的工會組織,由政府相關部門人員介入,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根據你們的情況,基本上可以得到N的賠償,N是你在公司的工齡。如果公司存在未及時足額髮放工資或者未交社保等情況,你們可以立即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金。


附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裡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峰哥談HR


其實並不需要慌張!

你只需要做到以下幾點,就算公司刁難你,你也不需要害怕:

1、聯合所有被刁難的人,進行集合聲討權利,勞動仲裁局會站在你們這邊的;

2、按時上下班,做好記錄,做好打卡,最好自己在做一下證據保存;

3、聯合那些被刁難的人,共同聘請律師與公司協商;

公司照樣搞你們,不僅說明公司領導人的道德品行差,而且還說明智商堪憂。

在當今社會,勞動法是非常站在勞動人群這邊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是正常上下班,公司想要炒了你,不賠錢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只需要收集足夠多的證據,甚至有多個人配合你一起收集,進行舉證,公司八九不離十是要賠錢的。

那麼,在這種大概率輸的情況下,還搞出這樣的鬧劇,就是愚蠢,搬石頭砸自己腳。

當然了,如果你想要繼續留下來做事,那真的是難度係數比較大,也非常累人!

總之,記住!

合理取證,把刁難你的東西拍下來,記錄下來,把你堅持上下班的考勤記錄下來,聯合大家的力量去勞動仲裁他們,基本都會給你一個滿意的賠償結果,不必害怕的!


關注張大仙,投資不迷路,感謝你的點贊和支持。


琅琊榜首張大仙


直接申請仲裁吧,明擺著公司不講任何道理,既然公司不講道理,咱們也不用跟公司講人情。

首先,抓緊時間,把所有的證據進行保留,比如常規的:蓋有公章的勞動合同、工牌、考勤表、工資條工資明細等等只要能證明你是公司的員工,公司不給賠償等的證據。

其次,然後將所有材料準備齊全後,聯繫所有的裁員同事,大家一起一紙訴狀,將公司告上法庭,申請勞動仲裁即可,正所謂人多力量大,大規模的勞動仲裁,對公司影響會很大,勞動部門也會非常重視。

最後,大家在申請仲裁的同時,抓緊時間找工作吧,“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圖片引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