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遇男子搶劫,女子主動“獻身”開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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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遭男子劫持謊稱開房自救”的事件曾引發熱議,那麼涉案男子雷某,他的後續又怎樣了呢?

  日前,由余杭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雷某搶劫、強姦(未遂)一案開庭審理。然而,令人沒想到的是,被告人雷某卻突然說道:“我的確起了‘色心’,但我沒搶劫……”

  路遇女子酒醉,小夥起了“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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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的一天凌晨,22歲的男子雷某在餘杭臨平北大街閒逛,看到小陳(化名)醉酒後獨自趴坐在花壇邊哭哭啼啼。雷某主動上前搭訕,並不停地撫摸小陳的頭和背部,小陳推開了他的手。雷某又提出送她回家,也被小陳拒絕。

 看著搖搖晃晃離開的小陳,雷某並沒有離開,而是一路跟著對方,他悄悄尾隨小陳進入弄堂裡,見四處無人,他迅速從背後捂住小陳的嘴,卡住她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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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陳的酒也被驚醒了一大半,見雷某起了“色心”,小陳靈機一動,假裝順從,並提出一起去酒店。

  這時,雷某心裡樂開了花,拿過小陳的包,背在自己身上,拉著小陳一起到了幾十米開外的一家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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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酒店後,機智的小陳趁機擺脫控制,衝進酒店前臺報警。“我不認識他,他要對我不軌,你幫我報警。”

  雷某一看不妙,擔心事發,便揹著小陳的包迅速逃跑。

  “對方從我背後捂住我的嘴,用手摸我……”餘杭區檢察院受理該案後,承辦檢察官在仔細審查全案證據材料後發現,雷某在偵查階段始終只供述其有搶劫行為,但是在被害人其中的一份詢問筆錄中提到了雷某還有企圖不軌的行為,這引起了檢察官的警覺。

親歷辦案,補充增訴罪名證據

  “你覺得對方當時想對你做什麼?”為了查明案件事實,承辦檢察官撥通了小陳的電話。

  聽完小陳詳細講述當天發生的所有事情,檢察官確認雷某的犯罪行為並不是只是搶劫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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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檢察官採用互聯網辦案技術,對小陳進行了遠程詢問,並實地查看案發地點,研判現場情況,分析被告人雷某當時的心態,進一步夯實案件證據。

  同時,引導偵查機關繼續補充證據,在取得關鍵性證據後,於2019年11月29日,以雷某涉嫌搶劫、強姦二罪將該案起訴至法院。

  抽絲剝繭,還原案件真相

  “我的確起了‘色心’,但我沒搶劫……”在庭審中,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雷某突然說了這麼一句話。

  “你在審查起訴階段,跟檢察官講的是否屬實?”

  “你沒有搶劫的意思,為什麼把小陳的包拿走了?”

  “你在偵查階段的多份筆錄,都是不同的辦案人員製作,你都承認了搶劫的事實,你怎麼解釋?”

  面對雷某突然的變化,檢察官不緊不慢地進行發問。

  雷某沉默地低下了頭。

  最終,餘杭區法院判決認定起訴書指控的搶劫罪和強姦罪均成立。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雷某以搶劫、強姦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雷某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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