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第十卷虛明妄想

原文: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澀。由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虛明。第二妄想。

釋:剛才所說的想象自己站在懸崖邊上的虛妄想心,能讓你的腳心產生真實的酸澀的感覺,由於內心感受的產生,就能促使色身發生變化。比如剛才所說的兩種現象的產生,讓你的心覺得酸物和懸崖就在面前,從而身體出現變化。你現在遇到增益身體的順境而出現的舒適感覺,以及遇到違逆損害身體的逆緣出現的痛苦感受,這兩種現象叫作虛明第二妄想。

這是說受陰是虛明妄想,也是妄想的錯誤,所以並不真實。執著受陰,就有生死輪迴苦,不得解脫煩惱。

所有的受覺,都是虛明妄想,根本沒有實,自己騙自己而已。能知道自己騙了自己,就是覺悟的前奏,知道自己如何騙了自己,知道怎樣不再自我欺騙,就覺悟了,從此不再自我欺騙,那就解脫了。

所有人都圍繞著覺受而活,就是活個感覺。感覺是個什麼?多少人明明很苦,可是自我感覺良好?多少人為了覺受不惜造作惡業,再受惡業苦受?都是無明愚痴煩惱所致。愚痴帶給自己多少苦受,究竟誰能覺悟到這點?什麼叫作自我感覺良好?就是內心有個我,滿足於那個我,只要能把那個我顯擺出來,心裡就滿足了高興了順暢了。遇到逆緣,就會壓抑起嗔發怒抱怨。為什麼會這樣?心裡有個我被觸逆了,就感覺不痛快鬱悶苦惱,這就是眾生的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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