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这些人将会被严格管控,看看有没有你身边的人!

关于严格境外入盐人员管控措施的

通 告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呈扩散蔓延态势,境外入盐人员明显增多,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疫情传播,现就进一步严格境外入盐人员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境外入盐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本通知印发之日前,来自或途经疫情严重国家的人员,要严格排查,落实集中隔离;来自非疫情严重国家的人员可继续实施居家隔离措施。

2.所有境外入盐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集中隔离、CT检查、核酸检测等相应的防控措施。

3.对于不适宜集中隔离者,如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如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并经严格评估后,可以进行居家隔离,严格实行单人单间,陪护人员做好防护。

4.境外入盐人员从进入集中隔离点开始48小时之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者解除集中隔离。

5.境外入盐人员在入盐前要主动与居住地境外入盐人员点对点管理工作专班联系人(相关信息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取得联系,报告回盐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确定接站时间和对接方式。

6.对境外入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集中隔离、CT检查、核酸检测及医疗救治等所有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7.宾馆、酒店、出租屋、公寓楼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房主,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乡镇(办)、社区(村)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全区广大群众要提高疫情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盐人员,请及时拨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359—8820513 8820523。

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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