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員公告


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員公告

為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青海省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有效緩解消防工作力量不足的現狀,根據《青海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招聘計劃

此次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員20名,主要從西寧市常住人口中招聘(非西寧市戶籍人員需提供居住證)。

02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指揮中心

內勤崗位2人

(二)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作戰訓練處

內勤崗位2人

(三)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組織教育處

內勤崗位2人

(四)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防火監督處

數據分析統計崗位1人

(五)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處

法制崗位1人

(六)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新聞宣傳處

新聞採編崗位2人;視頻編輯崗位2人;新媒體編輯崗位1人;平面設計崗位1人。

(七)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財務處

財務崗位3人

(八)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後勤裝備處

基建崗位1人;裝備管理崗位2人。

03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志願從事消防工作,服從集中管理;

(四)年齡為18週歲以上、28週歲以下(出生日期在1991年4月16日至2002年4月15日之間);

(五)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可在教育部“學信網”進行驗證),具備與應聘工作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技能;

(六)具備較好的語言表達、文字組織、溝通協調能力及OFFICE等辦公軟件應用能力;

(七)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各崗位具體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04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

消防文員招聘採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現場報名。招聘對象自行下載填寫《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消防文員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表中基本信息機打,簽字部分手寫。於3月23日至4月15日期間,攜帶《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消防文員招聘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證件照6張(1寸藍底或白底)及相關資格證明材料等,到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五樓隊務處進行現場報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具備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經所在學校同意,攜帶學校出具的證明可納入報名範圍。

(二)資格審查。提交報名材料後,由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招聘對象的身份證、戶籍、畢業證件以及相關資格證件等的真實性。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05政審及體格檢查

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對象,現場領取《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消防文員招聘准考證》《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消防文員招聘政審表》《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消防文員招聘體格檢查表》。《政審表》由招聘對象自行攜帶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體格檢查參照《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GBZ221—2009),由招聘對象攜帶《准考證》《體格檢查表》自行到青海省第五人民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政審、體檢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經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對象,持發票可報銷體檢費用,未聘用者體檢費用自行承擔。

06招聘考核

通過資格審查、政審和體格檢查的招聘對象,持身份證、准考證參加後續招聘考核。考核項目包括心理測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筆試和麵試。

(一)心理測試。採用消防員招錄心理測查系統進行,由系統自動評判測查結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利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系統進行測試,科目包括Word 2007中文字處理及Excel 2007中文電子表格,滿分均為100分,取兩科平均成績為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最終成績。

(三)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四)面試。心理測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筆試結束後,根據成績總和由高到低進行排名,按照招聘崗位一定的比例確定參加具體招聘處室面試人員。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個人特長和形象氣質等。

招聘考核總成績計算方法為:按照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佔30%、筆試成績佔30%、面試成績佔40%的比例合成,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如考核總成績有並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高低確定。

07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據招聘考核總成績按崗位進行排名,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二)聘用。根據公示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入職培訓。新聘用消防文員參加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統一組織的入職培訓,培訓時間為1個月,試用期為3個月(含入職培訓時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方可簽訂勞動合同。培訓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適宜從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對聘用後未報到,或入職培訓期間退出的,根據公示的合格人員成績排名依次補入。入職培訓期間,非正當原因退出的,實行返還個人工資及補繳體格檢查費、入職交通費、培訓伙食費等經濟性懲戒措施,取消今後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消防文員招聘資格。正式簽訂合同後離職的,按照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08職業發展和保障

經批准聘用的消防文員,培訓合格後按《青海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規定,實行分類分級管理,按照崗位所需專業資質等級,崗位等級由低到高分為初級、中級、高級和高級以上,每級工作年限不作限制。消防文員在本級各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符合新一級崗位等級任職要求後,經個人申請、組織審核,調整為新一級崗位等級。

消防文員實行與其崗位等級相銜接、符合消防救援隊伍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消防文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三部分構成,試用期發放初級基本工資,聘用後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享受相應保障性待遇。實行8小時工作制,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實行集體就餐,不提供住宿。按季節、氣候等特點免費發放制服及其他個人被裝,統一制發工作證件。

09紀律與監督

消防文員招聘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此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省消防救援總隊及時受理相關舉報投訴並按有關規定調查處理。監督舉報電話:0971-8818037。

10其他事項

公開招聘期間,有關考核時間、名單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青海消防網公告欄(119.qinghai.gov.cn)發佈,請招聘對象隨時關注。諮詢電話:0971-8818021。各崗位具體招聘事宜諮詢電話詳見附件1。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解釋。

附件:1.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公開招聘消防文員崗位要求

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員公告

2.青海省消防救援總隊機關消防文員招聘報名登記表

下載地址:

http://119.qinghai.gov.cn/Upload/158476576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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