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检察院:心理疏导治愈未成年被害人“心灵创伤


武鸣区检察院:心理疏导治愈未成年被害人“心灵创伤


“心情烦闷的时候,可以多听听音乐;不想对别人说的话,可以记在日记里······”在武鸣区检察院的心理疏导室里,一名女检察官正柔声细语地给一名小女孩“支招”,向她教授缓解心情烦闷的“小妙招”,小女孩专注地听着,不时点点头,苍白的脸上防备的神色逐渐消失。

这是武鸣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涉案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开展心理安抚和疏导的一幕。3月16日,该院首次启用刚刚建成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对一名遭受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活动。

接受心理疏导的小女孩,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涉嫌强奸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小雨(化名),年仅12岁,在南宁市某中学就读七年级。从该案的审查逮捕到起诉阶段,检察官在与小雨及其父母的多次沟通中,发现小雨案发后表现异常,往日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变得敏感又内向,不愿与人接触和交流,与父母的关系变得疏远,原本优异的学习成绩也不断下滑。

检察官经过对小雨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后,认为有必要落实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中规定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这一特殊制度,对其开展心理疏导,治愈其心灵的创伤,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征得小雨及其父母同意后,该院启动了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和疏导机制,检察官积极联系本院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黄倩桦,经过共同商讨后为小雨量身定制了心理疏导方案。

3月16日下午,在父亲的陪同下,小雨来到武鸣区检察院接受心理辅导,办案检察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安排国家心理咨询师黄倩桦对小雨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

“平时喜欢听音乐吗?”“网课难学吗?”“作业多不多?”辅导过程中,为缓解小雨紧张、不安的情绪,黄倩桦以小雨的日常生活为话题,像大姐姐一样与她交谈起来。小雨慢慢打开了心扉,向检察官姐姐倾吐心声,讲述与父母产生隔阂等小烦恼。黄倩桦耐心地倾听着,不时抚慰其情绪,并适时从学习状态的调整、与父母的交流、人际交往以及心理的调节、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对其进行疏导。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陪伴、疏导、开解,检察官姐姐人性化的关怀和无条件接纳的态度,春风般吹散了案件给小雨带来的心灵“雾霾”,她对检察官姐姐说:“我会记住您的话,心情不好时多听音乐。”她还表示今后会谨慎交友,多与父母沟通交流。

最后,承办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黄倩桦与小雨的爸爸单独交谈沟通,结合案件指出家庭教育应注意的问题,促使其重视和配合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工作,督促其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努力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避免孩子在家中受到“二次伤害”。

“未成年被害人在遭到性侵害后,心理会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往往会陷入恐惧、不安、羞耻之中,有的因此性格变得孤僻、自闭……”武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检察官潘美胜介绍,在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抚慰心灵创伤,克服被害后不健康的心理,是防止二次被害、预防犯罪的重要途径之一。

近年来,武鸣区检察院秉持双向保护原则,在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在办理性侵、猥亵未成年人案件中一直坚守“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的底线,检察官开展社会调查不开警车、不穿制服,尊重被害人的选择,在宽松场所询问案情,注重隐私保护。

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继续完善刚刚建成的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检办案场所,成立专业的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室,通过打造特定环境、营造特定氛围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系列考察帮教工作,进一步推动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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