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最新政策意見來了!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城鄉有序建設的政策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部署,進一步保障我市城鄉有序建設,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政策意見。

  • 減緩徵收各項稅費,切實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1.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施工企業、房地產經紀公司、房屋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企業出租房屋,減半徵收第一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2.對已取得施工許可,但因疫情影響不能按照原定時間開工的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有效期延長至3月底。對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建築市場行政處罰案件,免除我省實施疫情防控一級應急響應措施期間的加處罰款。(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

  3.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施工,並且承諾不拖欠工程款,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項目工程款。若前期未按合同支付的,應儘快支付。各建設單位要積極落實項目預付款支付制度,減輕施工企業項目啟動資金壓力。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直各建設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

  • 加大公積金支持力度,緩解企業資金流動性困難

  4.放寬與住房公積金合作房地產項目關於主體封頂的要求,對規模較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項目,暫調整為8層以下應完成主體工程封頂,8層以上(含8層)主體工程形象進度應完成總層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新籤合作協議可採用現場視頻或照片的方式,取代對項目進展情況的實地考察。(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5.對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所屬辦事處的合作協議,因疫情影響無法及時申請續簽的,可酌情延期;對職工因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在上級部門規定的期限內不作逾期處理;對原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以後因疫情影響未及時辦理的組合貸款聯絡單、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轉公積金貸款等相關業務,可延期辦理。(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優化服務簡化審批流程,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6.為抗擊疫情開展的應急工程的認定、立項、土地規劃等程序以政府會議紀要為依據,相關手續容缺後補,可於工程完工後6個月內由建設主體單位牽頭進行補辦,各相關部門應開闢綠色通道。建設單位可採取詢價或直接委託方式對施工圖審查、監理造價、勘察設計等單位進行選擇。對招投標等無法補辦的手續,可用委託書等其他方式替代。(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

  7.為保障我市城鄉有序建設,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把疫情防控和企業開復工有機結合,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全面推行“不見面”審批,充分利用大連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平臺和熱線電話,加強審批輔導服務,對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實行網上辦、預約辦。通過“告知承諾制”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方式,加快手續辦理,支持企業儘快開復工。(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

  8.全力推進建設工程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降低企業投標成本,分類實施招投標活動,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招投標工作有序開展。(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適度調整,預售價格指導政策,支持企業預銷售

  9.已取得施工許可證範圍內的樓棟,因疫情影響施工建設的,採取預售資金監管方式申請預售許可時,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項目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即可(裝配式建築的形象進度要求不變),且可採用告知承諾方式,建設單位提交承諾即可先行受理。(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0.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在保持均價平穩前提下申請適當調整已申報的預售房源價格。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按規定復工後,可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開展線下、線上房屋銷售業務。(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市縣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

  以上政策意見未明確執行期限的,有效期截止到省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結束。國家、省有新的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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