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检察院“四个强化”落实全省案件管理会议精神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以质量和效果为核心考评体系专题视频会议结束后,通化县检察院立即召开案管部门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要求做到讲政治与强业务高度融合,讲监管与强服务高度统一,主动转变监管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精准服务的定位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提出“四个强化”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

通化县检察院“四个强化”落实全省案件管理会议精神

通化县检察院“四个强化”落实全省案件管理会议精神

通化县检察院“四个强化”落实全省案件管理会议精神

一是强化办案数据核查。完善数据核查制度,建立办案人不定期自查为主,案管定期抽查为辅的核查联动机制。要求业务部门规范使用数据校验管家随时自查,及时处理迟填、漏填等问题,及时纠错,保证数据准确;案管办派专人每周五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累加形成月报告,进行实名通报,提升数据填报准确率。

二是强化文书质量评查。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进行文书体检工作,采取人工排查和系统提示的方法。案管办每日根据流程监控系统提示预警,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查看文书制作情况,反映给办案人员及时修正,提高检察文书质量。

三是强化质量动态监控。拟安装核心数据动态监控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案件-比、认罪认罚、检察建议、量刑建议进行自动跟踪、自动提醒、自主预警,定期生成报告,及时将责任落实到办案人,服务领导决策,辅助业务部门办案。

四是强化考评结果应用。设立内部业务考评机制,制定内部考评内容,如案卡填录质量、信息公开等。对案卡填录不及时、不正确、对信息公开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给予内部通报,记入司法档案,作为检察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通化县检察院“四个强化”落实全省案件管理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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