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面结合全力做好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通化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积极主动与公安部门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确保看守所安全稳定。

点面结合全力做好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

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全面监督疫情防控。疫情之初,随着山东、浙江、湖北等地监狱接连发生服刑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事件,为监狱、看守所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针对看守所在押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疫情,传播范围广、速度快且后续问题处理难的实际,该院第一时间向通化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看守所务必高度重视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果断合理措施,切实阻断疫情可能输入渠道,确保在押人员及监管干警安全。通化县看守所积极采纳建议,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停止一切对外提审、会见、收押等工作,看守所干警分批轮换值班,且在指定地点隔离半个月后方可上岗,严防疫情输入。

密切关注关键环节,重点监督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总体工作要求,全市新羁押人员统一指定收押在辉南县看守所。而在工作中了解到,4月 3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因涉嫌强奸罪刑拘于通化县看守所,成为疫情防控以来收押第一人,对此该院高度重视,及时与通化县看守所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要求看守所书面说明羁押情况及防控措施。经查,办案单位在刑拘叶某某之前,对其30天行动轨迹进行了调查,叶某某及密切接触人员无武汉及重点疫区旅居史,核酸检测和CT检查均正常,经请示通化市监管支队和通化市公安局同意收押,送押人及叶某某均按要求着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设备,民警具有健康证明。通化县看守所收押后,按要求将其单独隔离关押,并指派专门民警管理,不允许其他人员接触。据此,该院认为通化县看守所羁押程序合法,防控措施得力,可以留所羁押。被监督单位对检察院及时介入监督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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