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许打骂,不许体罚,也不许给处分,对于不把老师当老师的“问题”,学生该怎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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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高度克制,保持冷静,公事公办,依法依规依纪对待这类学生,不要和这类学生硬对硬、怼着干,激起学生的暴烈行动。及时将情况告知家长。家长能加強管教,当然喜出望外;家长是马虎敷衍,应在意料之中;总之老师尽责啦!

老师,不服管、不听教的学生是必然存在的,承认现实吧。


供参考同研讨


这让我女儿经历了,上学的时候是赵老师任班主任,因为她的严格,所以全班50名学生,从一到四年级考试中有70%以上的学生双百分。由于赵老师不是本地人,通过教育局要回到老家去任教,来了个付老师做班主任,她才是快乐教育典范,不打不骂,熊孩子捣乱,(下课到我办公室来)开始还听,二次,三次,熊孩子知道没什么事,就直接不听不去。到上课教师苦口婆心半堂课,仿家长更没用……到考试结果最高的一个84分,一半不合格。没办法我第一时间就托人转学,付老师问(为什么转学?)我只是说(我在那边工作,照看更方便点。)啊借读化光我家里微薄的结蓄

还好黄天不负有心人,那里老师严格负责,我女儿成绩从开始到初中毕业,数学基本上都是100分,中考上了全市最好一中,大考上一本60分还多,一路顺风……所以快乐教育有害无益。我是恨透了所谓的快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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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虽然学校都放假了,但我们的辩论场却一直没有离开校园,从高考到中考,从常某报复老师,到五莲二中老师被辞退,到陕西商洛辱骂学生,再到铜陵老师自杀,一连串的事件,都尖锐的指向了教育中一个最关键的问题:那就是老师在教育过程中,如何教育不听话的学生,惩戒的尺度在哪里?

虽然我们在一直在谈惩戒权,但我在想,在经历几次事件之后,老师们以后可能会变得更“聪明”了,既然无法掌握尺度的大小,那么我不去做不就行了吗?我们说一句最现实的话,学生是学生,他不是老师的孩子,学生未来或好或差,相关的只有家长,老师依然还是老师。

说了很多,也不愿再讲道理了。说说我自己从小的经历吧:

可能是我表现还算可以吧,从小到大上学过程当中,没有被老师狠狠的打过,仅有的几次也是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因为中午不睡觉被老师用教鞭敲过几次脑袋,但这都是很正常的事儿,包括女生也经常被老生敲。我从小没有中午睡觉的习惯,所以那时候就特怕夏天中午,趴在课桌上相当难受,我最高兴的就是老师让我们中午到学校后的田地里拨草,虽然热一些,但总比被逼着睡觉强多了。


至于体罚,却是常有的事儿,我从小喜欢洗澡,还没到上小学的时候就学会了游泳,夏天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泡在水里几个小时。但我上学的时候,学校是禁止游泳的,如果一旦被老师发现,就免不了一顿罚站,在大太阳底下晒太阳,这是比较常见的事儿。所以现在和老师坐在一起闲聊的时候,我就埋怨老师,说都是因为罚站晒太阳太多,导致现在人长黑了。

我们上学的时候,很少有不打学生的老师,老师打学生很随意,学生表现不好打,老师自己不高兴了也会打,那个时候就是这种风气,虽然不排除有个别比较变态的老师。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老师,学习优异和表现好的学生是不会被打的,即便就是有老师拿学生出气,也是去拿那些捣乱和不听话的学生。

我记着上学的时候,只要父亲遇见老师,绝对少不了一句“不听话使劲揍”,而且那个时候我在学校被老师批评了,是不敢回家诉苦的,因为父亲会附赠一顿揍。在教育上,父亲从来都和老师坚决的站在一个战线。


元芳有看法


我也是个老师,从八三年站在三尺讲台至今已经三十六年了。我至始至终认为老师打骂学生是自己无能的表现,当你把对学生的爱融入你的沟通技巧中和他们斗智斗勇的时候,他们是能感受到你的真诚的,就像电影(老师,好)里的场景。那样的老师学生会敬畏你、服从你、更会爱你,就像你爱他们是一样的。

学生犯错惩罚是必需的。如何用一个学生能接受的方式惩罚他们也是老师需要用心做的事情,执行前一定要讲清楚他受惩罚的原因,老师这样做的目的,这样才能让受罚者心服口服,旁观者引以为戒,从而起到教育的目的。这也许就是俗话说的:爱人者,人皆爱之吧。


巳海上明月Luna


教师队伍的确有害群之马,素质低下到禽兽不如,查一下吧!奸淫学生的有多少?恐怕不是少数吧,这个,教育部公安部应该联手预防,并出台相关政策过那此素质低下,禽兽不如的教师进行约束。至于打学生,我认为在老师有理智,有分寸的情况下,适当的教训一下,本人还是认为可以的,不然,中国的整体教育水平,肯定的下降,学生们也会无法无天,甚至还会打老师,学生们会变的毫无约束礼仪,会毁掉一代人的,十年以后监狱会人满为患的。


自由的土匪


上学时侯,那么多的好老师没有对学生动过一次手,谢老师上数学课时特别严肃,同学们静然有序,数学学得特别好。英语老师凡事以和同学们商量的口吻,但大伙儿各个都听他招唤。物理老师的课特别有趣,大家跟着他搞模拟、做实验兴致盎然。至今回想当初情景,这些老师都没发过火、打过人,但课堂却组织的井然、有序、紧凑,同学们也有兴趣、有劲头。所以,老师上-堂课成不成功、教出来的学生成绩好与不好、学生对老师的评价高与不高……完全取决于老师课堂上的组织能力、完全取决于老师头脑里对知识面的驾驭能力、完全取决于老师的个人魅力、完全取决于老师幽默和威严的把控能力……那些操棍弄棒、竭嘶底里、凶如虎狼、张口骂娘的“匪”老师,压根就不会受到学生欢迎!试想,本该生动有趣、灵活多姿的课堂状态-下子被人张牙舞爪、刑讯逼供般地统领,这堂课还会有较好的学习效果吗?好老师对学生是柔和的、好老师对学生是关怀备至的、好老师对学生是极富耐心和热心的……他们勿需发火、动怒学生就敬畏万分的!所以,还有哪同学拿老师不当老师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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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们这样以偏带全的狗杂碎是怎么混入教育队伍?不许打骂,不许体罚有错吗?难道一定要靠这种违法手段才能教育学生?处分这个是校方的事吧,这还能归结到家长身上?提出这样的问题,你本身就配做老师,做人都差点不够格!学生和你们学什么呀?推诿责任?利用职务之便虐待他人?我就想问你这样的都是畜生教出来的?在家父母打,在学校老师打,家里和学校打了你这么多年就把你打成了另一个畜生?那你这教育理念就是错误的呀,错误的东西还要煽动舆论支持,你长得是人的脑袋吗?就冲你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一个狗杂碎凭什么去教学?都教出二十年后报仇的,还是秉承你的理念去伤害其他人的?骂你狗杂碎都不解气,都有打死你的心!你放心不会就视频的,杀狗拍什么视频


从小忍不住逗狗


这个世界有点希奇古怪,谁也说不准!说句正话,遇着好人说“是”,遇着歪人说“否”,说句实话,遇诚恳人说“对”,遇着伪善者说“错”。总之,这个自然界的生物是‘无奇不有’或‘无有不奇’,这个世界的人也是‘好的好得多’、‘差的差得怪’。这就检验我们的辨别能力!

我认为,对管得住的学生尽量管,对管不住的学生就不要管,通知他家长听取怎样管。如果家长诚恳明白,还是想办法管,如果家长不赞同不协作老师管,只要她他不违犯课堂纪律、不影响他人的话,随他去吧。如果影响他人,必不能任其发展下去!交给学校如何处理,交给教育法如何处置!鉴于当前的社会人士对教师的看待,切莫接受“惩戒权”,千万不要去实施惩戒!千呼万吁,教师需要对个别学生劝其“改变环境权”!还教育课堂一个安宁!把教师受处罚受谴责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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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中小学教育,问题出在教育部,而不是中小学校。即无差别的“普式教育”。

无差别的“普式教育”,致使一些智力因素、特性个性因素等不适合普式教育的学生,与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格格不入,甚至恐学、厌学,进而产生心理和行为抵触。

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但同时也强调“分类施教”。每个人的天赋是有差异的,甚至很大的差异。中小学的一些文化课,并不是各行各业都需要的知识。一个日后从事普通劳动,纯技艺传承的手艺人,死学硬记综合文化知识,纯粹是浪费生命,所谓的“差生”给所谓的“好学生”当了陪衬人或搅局者。一些学生就不是当公务员、当科学家的料,但如果从小学习技艺或劳动技能,也是那些其他学生不可企及的,必定成就自己的辉煌。

我们必须有一个学生基本天分及从业方向的考察和判断方法,从小学四年级以后开始“分类施教”,使学习内容和方法符合学生的个性化、未来专业化的需求。增强学生的内生动力和兴趣。

现在要解决的是用公平教育、“普式教育”排斥“特色教育”的问题。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将赢在起跑线上。

当然,也有一些因家长溺爱和人性恶的教育,使得学生目无尊长,逃学厌学,教师无法管教的,必须要求家长交学费陪读。否则从四年级开始,交由从事体力劳动的青少年班强化管教(简化文化课内容,适当增加游戏娱乐活动)。

九年义务教育不能成为僵化、差异化教学管理的枷锁,不能成为“大锅饭”、“大锅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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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这个问题肯定是许多在职教师所困扰的问题。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同时也要依法履行义务。《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履行的义务同时也给了学生应有的权利。但当前我国教育现实和国家国情让更多与教育相关的人员,包括学生、家长、有关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还包括新闻媒体导向和社会舆论导向等,都过于强调维护学生权利,强调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思想意识和观点都不成熟,不明白权利义务关系,导致当前在职教师处于尴尬境地,管需要把握分寸,一旦把握不住,就会影响自己和所在学校。不管会让师道尊严受到挑战,最主要的是会让这些缺乏必要教育的孩子变本加厉,从而影响其他孩子产生从众心理。

我之所以从权利和义务关系方面来谈这个问题,就是想说明我国法律的不健全不完善和执法不严导致这种局面的!到底法治还是人治确定了教师应该怎么办。一遇到教师严格管理,无论分寸尺度把握如何,只要家长向上级部门提出争议,吃亏的只有教师。有一次我的一位教师朋友告知我,她因为孩子当面辱骂她而打了一个女学生一耳光,并且学生毫无损伤,家长知道后不算事了,先找学校领导,又到上级部门举报。学校领导吓得带着礼品赔礼道歉,又要求她去赔礼道歉,上级部门严厉处罚她,导致她非常伤心,感觉委屈极了!这种教育现实就是学校领导受上级主管部门压力必须安抚家长别上告,怕惹火上身,学校不得不压制教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如此处理没想到影响会是怎样的?首先学生不知如何做为正确,家长也很窃喜四处宣传,社会舆论导向就会受到负面影响,最主要的是,法律法规受到挑战,教师打人不对,不符合法律,学生不尊师就对吗?是不是也没有履行了尊师的义务呢?家长不问青红皂白就去告,难道说教育只是学校的事,缺乏必要的尊重他人不是家长的义务没有履行吗?他们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最终受气的只有教师!

我经常那受教育即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又是公民应履行的义务这个问题来对比,让大家理解权利和义务经常出现不对等的问题!许多学生不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受到老师合理教育和批评难道不应该吗?上升到法律高度其监护人是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但监护人只强调权利,不承担责任履行义务,法律也并未因为他们没有履行义务而对其处罚。如此不公平不对等的现实,在职教师怎能不心酸心苦呢?

只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教师权利,使公民能依法履行义务,问题中提出的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否则我认为,教师们还是以保护自己为主,那些孩子学好学不好就不那么重要了!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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