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0日18時起
全省重大突發疫情公共衛生事件
二級響應降為三級!
但是,近期
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蔓延擴散
境外輸入疫情風險持續增大
隨著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的逐步恢復
對疫情防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
千萬不能麻痺大意、放鬆警惕
在大家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關鍵時刻
仍有極少數人抱著僥倖心理
不按規定登記信息
甚至在居家隔離期間
不配合工作人員管理
田某不按規定登記信息
2020年3月9日
東山派出所民警在轄區
開展疫情期間流動人口摸排時
發現田某自2018年初將出租房出租給陳某
一直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
對承租其房屋的陳某姓名、身份信息均不清楚
在掌握相關情況後
依法對田某進行傳喚
田某作為出租房房東
未嚴格履行出租房屋報備責任
沒有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公告》
進行登記備案
目前,警方已對違法行為人田某依法給予罰款500元的處罰
羅某不按規定居家隔離
羅某自3月5日
從南昌市返回上猶以來
在居家隔離期間
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組的管理
居家隔離期間
多次不按要求進行日常健康監測
在掌握相關情況後
民警依法傳喚羅某到派出所開展調查
目前,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
已對違法行為人羅某依法給予行政處罰200元的處罰
郭某不按規定進行報備登記
上猶縣東山鎮居民郭某
自2月26日乘車從境外返回上猶後
未向居住地社區報備
民警對郭某依法進行了詢問
其稱並不知道經港澳入境返猶
需自行前往社區進行報備並填寫相關表格
後經社區工作人員上門
對其進行了登記和核酸檢測
民警依法對郭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疫情還沒有結束
還需要毫不放鬆做好疫情防控
請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開展防疫工作
尤其是隨著全球疫情蔓延的嚴峻形勢
疫情防控進入新階段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期間
所有進入(返回)上猶境內人員、全縣房東和來猶租客注意
請按規定如實登記個人信息
如錯報漏報瞞報,將從嚴查處
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
@全體上猶人,這裡有封信,請查收……
如果是近期計劃
進入贛州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
以及滯留在湖北低風險地區的人員
其本人、親友或者接洽單位
必須提前3天向返回贛州後住所所在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如實報備
抵贛州後第一時間告知實際居住地
或單位所在地村(居)委會
進入贛州前通過“贛州碼”或“贛通碼”掃碼
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況
“贛州碼”二維碼
↓↓↓
希望大家再忍一忍
認真配合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不要讓很多人的努力付出付之東流
同時再次提醒廣大群眾
要自覺做好個人防護
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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