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老人騎摩托撞上騎自行車的老人,法官傾心調解賠償糾紛

交通事故引糾紛 法官傾心促調解

上猶:老人騎摩托撞上騎自行車的老人,法官傾心調解賠償糾紛


一起單方責任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上猶縣人民法院法官庭審用了整整四個小時。

功夫不負有心人,這起雙方當事人均年逾六旬的案件,在主審法官的精心調解下得到圓滿化解,被告當場履行賠償義務。

2019年12月19日7時40分許,被告陳某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從上猶縣陡水鎮月仔村駛往上猶縣城方向,當行駛至南河湖自行車驛站路段超車時,與前方同向、原告楊某騎行的自行車發生刮擦,造成陳某、楊某倒地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上猶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陳某負本事故的全部責任,楊某不負本事故責任。原告受傷後被送至上猶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共花費治療費用24478.14元,經上猶光明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原告楊某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護理期為60天。事故發生後,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賠償,但被告僅向原告支付了2000元。原告遂訴至法院請求依法處理。

立案後,法官第一時間聯繫被告送達訴狀副本等材料,但被告以交通不便、天氣下雨行走困難為由拒絕來院領取,法官只得驅車上門向被告送達,但被告仍拒絕接收材料也拒絕簽字,揚言法院也拿他沒有辦法。

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瞭解到被告陳某全家三人均為低保戶,兩夫妻均已年近七旬老弱多病,所生育的兒子精神失常長年在醫院隔離治療,家庭經濟十分困難。被告陳某面對這起自己承擔全部責任的飛來橫禍,情緒幾近崩潰。

在向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後,徵得原被告同意後,承辦法官利用法律、道德倫理等知識攻心,被告陳某也慢慢放鬆警惕戒備配合承辦法官做調解工作,最終,原告自願放棄大部分賠償,僅要求被告承擔一半的醫療費用計13000元,被告陳某親屬當場將賠償款付清給了原告。

庭審結束後,被告如釋重負走出法庭,一而再地向承辦法官表示歉意,原告則連聲向承辦法官表示謝意。

今年以來,上猶縣人民法院以爭創一流工作業績為目標、以提升群眾滿意度為抓手,在隊伍建設上發力,營造幹警能幹事肯擔當,進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滿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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