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的大秦帝國,“成也法家敗也法家”也許僅是一個偽命題

公元前221年秦軍以“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之勢結束了列國紛爭,大秦帝國統一天下,秦始皇制定了一套治國舉措,採用三權分立的中央政府以及“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法家治世思想來鞏固統一之後的大秦政權,來穩定社會秩序。文化經濟上統一文字、度量衡、貨幣等;軍事上北築長城御匈奴、南平百越、西撫諸夷、東平遼東;政治上實施郡縣制、官僚之間相互制約等等。

不可否認,秦朝歷時十五年完成的“大秦基業”是空前絕後的,他收繳天下兵器鑄十二銅人,意欲大秦江山傳遞二世、三世乃至萬世,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僅短短15年,看似強大的大秦帝國迅速瓦解,因此,秦始皇一心打造強秦而付出的心血隨之付諸東流。

三權分立的大秦帝國,“成也法家敗也法家”也許僅是一個偽命題

然而,後世很多歷史研究者往往只見秦法之流弊,將秦“興之驟然,亡之瞬間”的首要原因歸咎於秦實施的法家之治世思想,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走進歷史,聊聊秦二世亡背後深層的故事——成敗皆由法家起,也許僅是一個偽命題。

一、商鞅變法,秦國走向強大

先秦前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當屬管仲,先秦後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非商鞅莫屬,二人對於法家思想的發展貢獻了巨大的力量,管仲對於法的思想主要記載於《管 子》一書;而商鞅法的思想卻見證了大秦帝國之崛起,是秦國發展壯大的思想源泉。

1、法家思想的起源

上古傳說乃至商周時期,社會主流思想為“天命觀”,即人們把上天人格化,認為一切皆由神造,“上天”則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主宰者,同時信奉君命神授,君王也是有“上天”任命的,因此“以德配天”成為當時期統治階層合法性的權威,用以穩定社會人心與秩序。

由於當時嚴格實行分封制,社會階層固化不可撼動,導致後期各階級矛盾加劇,各諸侯階級之間的鬥爭導致天子的威信逐漸喪失,天子“德不配天”的觀念慢慢深入人心,天命觀的影響力逐漸下降,君王依靠“上天”的威信維護統治的思想得到挑戰。

管仲基於自身政治經驗的總結,對當時流行的“天命觀”主流思想首先提出了質疑,指出“災亂”並不取決於上天或神明, 他認為 如果人們能夠掌握自然界的發展規律,並且遵循自然規律行事,是成功的必然因素。 他首先將神化的”上天”宣傳為有著自然發展規律的“天”,是先秦時期法家思想的啟蒙思想。

三權分立的大秦帝國,“成也法家敗也法家”也許僅是一個偽命題

長城

在政治層面,管仲向來主張以法治國,推崇法治理念,但他也肯定了德化對於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性。《管子 ·牧民》中記載他認為 “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因此,管仲制定了教化和政令並駕齊驅的治世思想,主張統治者除了愛惜民力、順應民心之外,還要以身作則、遵守法律,達到上下行效的結果

《管子 ·任法》“黃帝之治也,置法 而不變,使氏安其法者也,所謂仁義禮樂者皆出於法。”

2、商鞅踐行法家思想,秦國走向強大

商鞅變法以前的秦國雖然具有一定的實力,秦穆公時期成為春秋五霸之一,但此時秦國的處境並非處處順利,其國內的經濟 、政治 、軍事等綜合實力與各諸侯國相比不佔優勢, 尤其鄰國晉實力甚至強於秦國。

據 《史記 》載 : “孝公元年 , 河山以東強國六, 與齊威、楚宣 、魏惠 、燕悼、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魏築長城 ,自鄭濱洛以北 ,有上郡。出自漢中, 南有巴 、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併 。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 ,夷翟遇之。”

秦孝公時期,秦孝公曾說:“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 , 吾且尊官, 與之分土”,他強烈的表達了建設強秦的願望。在這種時局下, 孝公任用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大刀闊斧的搞變革,拉開了商鞅變法的序幕,大秦帝國至此開始走向富強。

三權分立的大秦帝國,“成也法家敗也法家”也許僅是一個偽命題

商鞅採用法家思想治理國家,他吸取了李悝、吳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國實行革新的經驗,並結合秦國的實際情況,對法家政策作了進一步發展,大致劃分為四個方面,分別為“治”、 “強” 、“富”、“王”。治 ”即是採用法家思想,以法治國; “富 ”是採取重農抑商的政策,以農業富國,保證軍糧;“強 ”是以強國為願望,戰勝諸國; “王 ”便是實現稱霸天下、一統各國的目標。

“治 ”、“富 ”、“強 ”相輔相成 ,協同推進秦國 “王”目標的實現 , 商鞅正是採取了法家思想,通過革新弊政,實現秦國富國強兵的願望,事實證明 , 商鞅採取法家思想強國確實是正確選擇 。秦國國內方面:行之十年, 秦民大說, 道不拾遺 , 山無盜賊 , 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 怯於私鬥, 鄉邑大治;國外方面:秦國逐漸稱霸於諸國,為日後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而且為後世確定了法治的思想。

(一)惟有秦國以“法”治國

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為實現富國強兵的願望,諸子百家紛紛獻言獻策,造成了這一時期思想百家爭鳴的景象。

不過這一時期,禮崩樂壞,如何重構社會秩序,為人們尋求安身立命之根本是各國永恆思考的話題。當時,法家思想對社會的革新影響最為深遠,公元前 445 年,李悝在魏國率先發起變法;吳起在楚國變法。但魏國和楚國的效果沒有達到預期,只有秦國的商鞅變法涉及,面最為廣泛、歷時最長,使秦國從“國弱兵寡”的狀態上升為“國富兵強” 的地位。

(二)商鞅變法主要成果

法家思想為秦朝一統六國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商鞅變法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編制戶籍,限制人口流動,保證糧產,實行連坐制度,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

其二、重農抑商,鼓勵農業發展,出臺政策促進農耕;

其三、廢除皇室貴族的世襲特權,制定軍功制度,憑功獲封;

公元前 350 年,秦國遷都咸陽,商鞅深化變革:

其一、推行縣制,加強對地方的控制;

其二、推行授田制以及革新賦稅制;

其三、統一度量衡,促進經濟的交流與發展。

三權分立的大秦帝國,“成也法家敗也法家”也許僅是一個偽命題

商鞅以法家思想為背景,進行商鞅變法,徹底廢除了舊制度,制定了一套以法治國的新秩序,使得平民百姓具備憑藉軍工獲得封賞資格,極大地提高了士兵戰鬥意志;採取重農抑商的政策,鼓勵百姓開墾荒地,保證了國家的稅收等等,商鞅變法的成效是顯著的 ,可以說秦國之所以能夠統一六國,都是建立在商鞅變法的基礎之上。

二、秦國滅亡原因

秦朝建國後,僅存在短短15年,便迅速衰亡,很多人將秦朝滅亡的原因歸咎於法家思想,以秦酷刑嚴法為背景,總結出一套秦朝“成業法家、敗也法家”的言論思想,不過我並不認同這個思想。

法家思想能夠使秦朝強盛,走向富強,足以表明法家思想適合了當時秦朝的社會,況且後世社會並沒有拋棄法家思想,而是採取儒家思想和依法治國結合的治國理念維護政權統治,因此,單純的將秦亡的原因歸咎於法家思想是不合時宜的。

對於秦朝真正滅亡的原因也眾說紛紜,如:司馬遷認為秦焚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 ;董仲舒認為秦師申商之法,行韓非之說,憎帝王之道,以貪狼為俗,非有文德以教訓於天下也;呂思勉認為秦人致敗之由,在嚴酷,尤在其淫侈,用法刻深,拓土不量民力,皆可諉為施政之誤,淫侈則不可恕。

三權分立的大秦帝國,“成也法家敗也法家”也許僅是一個偽命題

以上各觀點都具有一定的道理,但事實上秦亡的原因並非複雜,大致上可以總結為以下兩個原因。

㈠、秦始皇四大工程勞民傷財

秦始皇的功績有目共睹,但秦始皇統一全國後,不僅南征南征百越、西御匈奴,還進行了著名的秦代四大工程,徵用大量的人力、物力,給百姓的農忙造成很大損害,加劇社會動盪,正如《阿房宮賦》所言“秦愛紛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使負棟之柱,多於南畝之農夫;架樑之椽,多於機上之工女;釘頭磷磷,多於在庾之粟粒……戍卒叫,函谷舉,楚人一炬,可憐焦土!嗚呼!滅六國者六國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乎!使六國各愛其人,則足以拒秦;使秦復愛六國之人,則遞三世可至萬世而為君,誰得而族滅也?”

秦朝四大工程分別如下:

①秦長城: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為防備匈奴南侵,詔令蒙恬負責在北方修築長城。長城西起嘉峪關,東至遼東虎山,全長近九千公里,高六餘米、寬4餘米,動用役夫30萬。

《史記·蒙恬列傳》曰:“秦已並天下,乃使蒙恬將三十萬眾北逐戎狄,收河南。築長城,因地形,用制險塞,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里。於是渡河,據陽山,逶蛇而北。暴師於外十餘年。”

②秦始皇陵:秦始皇在位37年,而秦始皇陵修建了39年(一說38年),是中國歷史上規模龐大,設計完善的帝陵,呈覆鬥形,周長1700餘米,高51米,陵墓周邊還分佈著數量眾多的陪葬墓,現已探明的有400多個。

據史書記載:秦始皇嬴政即位次年即著手修陵園至公元前208年完工,歷時39年;丞相李斯為陵墓的設計者,大將軍章邯為監工,共調用72萬人力,頂峰時期達到80萬。

③阿房宮:阿房宮有“天下第一宮”的盛譽,位於今陝西省西安市西郊15公里處,建於秦始皇三十五年,建築規模巨大,總面積15平方公里與長城、秦始皇陵、秦直道並稱為“秦始皇的四大工程。

三權分立的大秦帝國,“成也法家敗也法家”也許僅是一個偽命題

④秦直道:秦始皇於公元前212至公元前210年命令蒙恬監修的一條軍事要道,屬於古達的高速公路,專門為秦軍修建,方便將軍隊迅速調動至所需之地。

該道南起京都咸陽、北至九原郡,貫穿14個縣,全長800多公里,路面最寬處約60米,平均寬度20餘米,道路兩旁栽種行道樹,為秦始皇四大工程之一。

㈡、趙高亂政

秦朝統一全國後,本來六國貴族失去了貴族地位,心中憤而不平,在社會上廣泛散步反秦言論,秦朝建立時間又短,士人尚未獲得對秦朝社會的認同感,秦始皇故去後,舊六國勢力打出造反旗號,各地出現的趙王、燕王、齊王、楚王等各勢力紛紛發起反攻,伺機恢復原有國度。

而正在危急時刻,秦國沒能出現力挽狂瀾拯救危局之人,相反秦二世用人失察,重用趙高,使得趙高控制了秦朝國政,甚至在秦國朝堂出現逐鹿為馬的這種滑稽局面,趙高製造的多起秦朝宮廷政變,加劇了秦朝內部的動盪。

三權分立的大秦帝國,“成也法家敗也法家”也許僅是一個偽命題

秦朝後期,秦二世已經失去了朝野的控制能力,而趙高對於各地發生的起義事件隱瞞不報,導致秦國喪失平定叛亂的機會,終究釀成秦國覆滅的結局。

歷史上大多數人對趙高持否定態度,將趙高歸屬為秦國滅亡的罪魁禍首。

漢昭帝時的賢良文學評價趙高:昔趙高無過人之志,而居萬人之位,是以傾覆秦國而禍殃其宗,盡失其瑟。

結語

法家思想在先秦時期是治國方略的首選,秦朝正是順應了時代需求而發展壯大,然而古今眾多學者把秦亡的原因歸咎於法家治世思想,這種看法似乎順應了秦朝實施暴政的需要,以致於法家思想一直揹負著秦亡之責的糊塗賬。

其看法無非來源於法家思想使得 “秦為無道,實施暴政、殺術士、棄禮義”,後世儒家學者評論秦亡時大都以秦法嚴苛為微詞,不過這種結論不但沒能揭示出一個新王朝衰敗的內在因素,還造成了長期的歷史誤會。

法家治世思想導致的秦嚴酷的法律緊緊是秦滅亡道路上的助推劑,然而更深刻原因當屬百姓未獲得秦帝國認同感,而秦國不愛惜民力,重用趙高,造成政治腐敗,二者是導致秦朝滅亡的主要因素,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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