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到“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

如何做到“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

心即理

聖人與普通人並不具有本質差別,只不過聖人能夠時時、事事、處處都體現出他無私的、與天道相同一的“本心”,而我們普通人卻往往免不了自私自利、計較利害。

如何理解“心即理”?董平教授認為“心即理”作為一種觀念,在理論上建立起了人的現實存在與最高天道之間的本質同一性,為人的生存確立了本原性的生命根基,同時也為人生的意義確立了本原性根基。

“心”即“本心”——“本原之心”、“本質之心”。我們的心靈本質原是等同於道的,所以說“心即理”,“理”就是“道”。在王陽明那裡,“心即理”即是生命存在的意義本原。“心即理”的現實表達與體現,即是生存意義與價值的現實展開。換句話說,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並不是先驗賦予的,而是通過個體的現實生存過程來實現的。

如何做到“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

知行合一

人們很容易把“知行合一”理解為“理論聯繫實際”,這實際上是一種誤解。在王陽明那裡,“知行合一”講的是“知”、“行”是同一個工夫,知即是行,行即是知。

當主觀意識發生轉變的時候,我們的行為自然因主觀意識而發生改變。為說明這一意義上的“知行合一”,董平老師舉了這樣的例子:比如“我要獲得關於好的書法知識”,事實上只有當“我”有了這樣一種主觀意識(意識總是自知的),然後“我”才可能去練習(行)書法,所以王陽明說“知是行的主意”,也即是行的主導意識,沒有這一“主意”,“行”就不會落實;但“好的書法知識”只能通過書法的實踐才可能真正獲得,行動是“主意”的貫徹,是“知”的落實,是“真知”的獲得過程,所以王陽明說“行是知的工夫”,“知”的真正獲得是必須通過切實的“行的工夫”來實現的。

如何做到“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

致良知

“致良知”也就是把自己本有的、與天道相一致的、標誌為人自身存在的真實本質的“良知”,在我們日常的生活實踐之中體現出來。

所謂“致良知”可不是簡單的做善事,這是王陽明哲學的究竟之說。王陽明肯定我們的本然“良知”,既然稱之為“良”,就一定是“好的”,也即是“善的”,因為良知即是天道,天道即是至善,“良知”的善是由天道的至善來保證的。正因為如此,“致良知”就是要求我們把自身“良知”的本然善體現於、落實於生活的方方面面,從而使我們能夠享有一個善的世界。

王陽明曾說“良知即是未發之中”,“中”就是正直公義、廓然大公、無私無偏。良知就是中道之體。公平正義,即是至善。王陽明講“無善無噁心之體”,實際上正是特別強調了中正公義即是最高善。我們不論與人、與物相交往,如能把自己“心之體”的本然良知實現出來,處事大中至正,公義廉明,不摻雜任何私意私心而還原事物原有的本來面貌,就是“致良知”,就是對於最高善的實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