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文化娱乐企业恢复开放的通知


关于全市文化娱乐企业恢复开放的通知

关于全市文化娱乐企业恢复开放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经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全市文化娱乐企业(歌舞娱乐、网吧、游戏游艺、演出场馆)从即日起,经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可以恢复开放。


全市文化娱乐企业要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三版)》(粤卫疾控函〔2020〕64号)、《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62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按照以上两份指引,督导辖区内的文化娱乐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特此通知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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