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規範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臺”建設使用

新疆日報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建設和使用不平衡、不充分、不規範怎麼辦?如何讓老百姓感受到法律服務觸手可及?“三大平臺”如何適應新時代群眾法律服務需求?近日,新疆司法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臺”建設和使用的指導意見》。

此舉旨在規範“三大平臺”建設和使用,推動平臺服務內容更加全面、運行機制更加規範、服務功能更加健全、管理模式更加科學、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服務供給更加優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務群眾知曉率、首選率、滿意率。

根據要求,新疆將完善細化縣鄉村三級實體平臺建設標準和使用要求,制訂平臺人員派駐標準和進駐程序,健全完善平臺崗位設置、服務質量、服務標準、服務流程、運行管理等制度,公開法律服務項目、受理程序、辦理時限和收費標準等,引導群眾通過“掌上辦”“指尖辦”諮詢和申辦法律事務。

據介紹,自治區司法廳將於今年8月升級改造12348新疆法網版面,優化欄目設置和服務功能,實現與法治新疆網等關聯網站和業務管理系統數據對接,健全完善網絡平臺運行管理和信息發佈制度,加強駐場人員在線答覆工作。

《指導意見》要求,選派職業素養高、業務能力強、服務態度好的人員進駐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臺”,積極促進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服務資源,如法治宣傳教育、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法律顧問、調解、仲裁、司法鑑定、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向實體平臺匯聚,直接進駐平臺或者納入平臺調度範圍,做到“應駐盡駐”,最大限度方便群眾。(隋雲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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